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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法可能在两年内出台

  录入日期:2005年10月21日   出处:上海证券报        【编辑录入:本站网编】

    北京消息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局长徐锭明在昨天参加"2005年中国能源投资论坛"时表示,目前,《能源法》制定工作已经正式列入发改委的议事日程中。今年3月份,已经启动了《能源法》框架的研究工作,预计其将在1、2年内尽快出台。
    徐锭明说,当前,影响我国能源安全的不利因素主要有三个:一是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能源资源不足。据预计,今年全年天然气进口将突破1.3亿吨。国内资源缺口的增大导致开发建设任务十分繁重。按照规划,我国将建设12大水电基地,13大煤炭基地,同时今年年内要确保投产装机达到6500万千瓦。在这种情况下,不仅煤炭行业事故频发,电力行业在今年也出现了事故频发的新情况。二是利用境外资源难度大,企业规避风险能力比较弱。三是环境污染严重制约着我国能源的可持续发展。
    为了化解能源领域的不安全因素,推进能源体制的改革,徐锭明指出,应尽快完善与能源相关的法律法规。明年1月1日,《可再生能源法》将正式实施。未来还要进一步修改电力法、煤炭法,加快油气法规的建立。而相对以上单行法,能源法是一个基础法、上位法,因此它的制定就显得尤为重要,尤为紧迫。
    在谈到如何缓解我国原油供需紧张状况时,徐锭明表示,目前《节约石油管理办法》正在制定当中,未来应该放开对小排量汽车的限制,提高石油供应保障能力,制定非公有制的引入标准,加大利用国外油气资源的力度。加快建立石油储备,加强成品油的储备工作。据徐锭明透露,目前,镇海石油战略储备库一期工程进行得非常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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