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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技术企业资本市场融资和国内上市亮绿灯

  录入日期:2007年5月15日   出处:上海证券报    作者:商文     【编辑录入:本站网编】

  中小高技术企业在资本市场融资将大为便捷。

  国家发改委昨天下发《高技术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要求支持有条件的高技术企业在国内主板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大力推进中小企业板制度创新,缩短公开上市辅导期,简化核准程序,加快中小高技术企业上市进程。适时推出创业板。逐步允许具备条件的高技术企业进入证券公司股份代办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扶持发展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拓宽创业风险投资退出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技术企业发行公司债券。

  与此同时,几乎所有融资渠道都向高技术产业放开。

  通知称,应加强金融机构对高技术产业的支持力度,加快发展创业风险投资以及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等三个方面建立健全的投融资政策体系,推动高技术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先导产业。

  通知要求,政策性金融机构要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引进技术消化吸收项目、高技术产品出口项目等提供贷款,给予重点倾斜。政府要利用基金、贴息、担保等方式,引导各类商业金融机构支持自主创新和产业化。 其中,商业银行对国家和省级立项的高新技术项目,应根据国家投资政策及信贷政策规定,积极给予信贷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内高技术企业通过借用国外商业贷款和在香港等境外股票债券市场发行证券进行融资。支持保险公司为高技术企业提供财产、产品责任、出口信用等保险服务。

  在创业风险投资方面,《通知》提出,应制定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配套规章,完善创业风险投资法律保障体系。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创业风险投资领域。鼓励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设立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在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规定许可的前提下,支持保险公司投资创业风险投资企业,允许证券公司开展创业风险投资业务。允许创业风险投资企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债权融资方式增强投资能力。完善创业风险投资外汇管理制度。相关报道详见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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