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眼下,我们对宝新能源涨停事件是否涉嫌内幕交易还不能妄下结论。但是,证监会和交易所正加强监管,严厉打击内幕交易。这方面,美国的内幕交易监管,比绝大多数国家都要严厉。了解其做法,对我们的监管制度和处罚措施的完善,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美国的内幕交易
假设你是一名上市公司高管,预计公司在年末盈利不太理想。不利消息将在9月发布,而你在4月间就悄悄设定了一个抛售公司股票的计划,逐步出清;
假设你在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听同事说起正经手一起并购案。你随即买入将要被并购公司的看涨期权。两周后并购消息宣布,你赚了400多万美元;
假设你是某制药公司公司老板的朋友,他在一次聊天中告诉你,公司的新药出了问题。你迅速让经纪人将该公司的4000股股票抛售。第二天消息传出,股票如约大跌,你却避免了损失。
如果你身在美国,以上任意一种情况都涉嫌内幕交易,足以使你面临牢狱之灾!
事实上,这些例子确有其人。涉案者分别是奎斯特通讯公司前CEO约瑟夫纳奇奥、一名叫奥海根的律师和素有“家政皇后”之称的玛莎斯图尔特--他们受到的刑罚从5个月到10年监禁不等。
近期华人涉案不少
最新的例子来自于美国证监会(SEC),涉案者竟然都是华人。
5月10日,美国证监会网站公布了一桩内幕交易刑事诉讼案。摩根士丹利副总裁王绪佳从2005年12月至今年3月,三度将一些上市公司的内部信息透露给其丈夫陈若翩。两人使用王绪佳母亲的账户进行股票买卖,致使这一账户获利额超过60万美元。
美国证监会5月8日发出另一份民事诉讼状,指控曾任万众电话执行董事的梁家安及其丈夫王勤竞,借新闻集团收购道琼斯的消息,买入价值1502万美元的股份,高价沽售后获利818万美元。两案目前均还在进展中。
从1934年至今,美国对内幕交易的立法约束范围,从公司内部人扩大到了拥有内幕消息的“临时内部人”。不仅是上市公司的高管,许多从侧面得到消息的人也能获罪。
与立法匹配的是一套多层级的执法系统。从美国证监会到包括纽交所、全国交易商协会、期权管理监督局等机构对市场实时监控,加上涉及证券行业公司和机构也有行为准则,可谓“天网恢恢”。
三道利器严控越界者
当内幕交易人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时,总有一套庞大而复杂的监察系统设下数道关卡,如同高压线一般,静静守候着越界者。
第一关是“软件设限”。监管部门有一套软件系统,为股票、基金等交易品种都设定一个“正常”的价格和交易量波动范围;一旦超越这一范围,其电脑系统就会警示自律机构内的市场监控人员。
第二关是“自律机构初查”。发现可疑交易后,下一步将调查交易者是否有获得该内幕信息的渠道。自律机构的市场监控部拿着交易者名单,与该上市公司大股东和高管一一核对。调查对象还包括其亲属、主要商业伙伴、高尔夫俱乐部的球友等。
清查过公司内部人后,紧接着就是涉及交易的中介人员,包括银行家、律师、审计师等。
之后,自律机构将继续对账户进行监察,并将所有交易资料转交到具有执法权的美国证监会手中,包括交易者的姓名住址、投资人的交易历史和常用策略分析,甚至包括股票所属的上市公司近期活动和会议、会议主要内容和参与人员纪录等。
第三关是“证监会详查”。从自律机构获得可疑账户和交易资料后,证监会的律师常常将这些账户列表,递给上市公司高管,看他们是否认识这些名字以及供职单位。此外,证监会还鼓励知情人士报料,后者可获得交易非法所得10%的奖励。
亲友账户是内幕交易多发地
对执法者而言,非法内幕交易具有一些识别特征。比如为了扩大盈利面,经常采用期权交易;以及为了掩盖消息渠道,常常用内幕人亲友的账户,尤其是不同姓的亲友账户交易。
近年来,通过海外亲友的账户交易日益增多,犯案者多为年轻一代的金融从业人员。
例如,去年几名基层交易员利用克罗地亚姨妈的账户牟利。今年5月4日美国证监会破获的新案中,瑞士银行(Credit Suisse)一名年轻银行家将信息透露给巴基斯坦的业界朋友,利用他们开设的账户购入看涨期权,盈利500万美元。
调查完成之后,证监会可以发起民事诉讼,罚金最高可达获利的3倍数额。如果情节严重,涉及金额巨大且人员很多的时候,司法部和联邦调查局也会介入,同时发起刑事诉讼。
(未完,待续)据《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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