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历史性的一刻———新证券法、公司法表决通过侧记
录入日期:2005年10月28日
出处: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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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渔 2005年10月27日15点零3分,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史上历史性的一刻诞生,牵动无数关注目光的新证券法正式宣告出炉。这一刻,在人民大会堂二楼的常委会厅里,伴随着蓝色大屏幕的闪动,所有在场的人都露出了欢欣的笑容。 一扫早晨的阴雨,午后的北京天空格外晴朗。14点刚过,委员和代表就已开始鱼贯步入人民大会堂二楼的常委会厅。3点整,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闭幕会议准时开始。会议拟进行十五项表决,备受关注的公司法修订草案和证券法修订草案表决则被分别排在第一、二项议程中。 “现在进行会议第一项进程”,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高声宣布,“表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草案。”话音未落,结果旋即闪现在大屏幕上:154票赞同,1票反对,2票弃权。 公司法———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一部基础性的法律“修成正果”。 “现在表决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修订草案,请按表决器。”吴邦国委员长开始履行第二项议程。 仅仅在2-3秒钟内,委员们就已迅速而又庄严地按下各自面前的表决器。“赞成153票,反对2票,弃权2票”的表决结果即刻显示在蓝色显示屏上。霎时间,现场内记者们手中的“长枪大炮“纷纷扬起,伴随着阵阵快门按落的声音,吴邦国委员长郑重宣布:“表决通过!” 此刻刚刚三点过三分。整个证券法修订案的表决过程短得不足一分钟。但就是为了换取在这一分钟内就可“触摸”到的结果,证券法的修订却整整经过了两年三个月零十天的磨砺。 “我很高兴,也很欣慰”,在表决结束后,证券法修订起草组组长、为证券法起草和修订倾注多年心血的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周正庆一脸轻松地说,“此次修订共增加了53条新条款,删除27条老内容,不包括一般性的文字修正,原证券法中有多达40%的条款都做了改动。可以说,该修改的基本上都改了。新证券法对资本市场一定会产生长期而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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