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用户名: 密码:  
  ·中文版 ·英文版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首页 海外上市申请 海外上市动态 国企海外上市 国际财经 国内财经 政策动态 高端访谈
新闻 海外上市研究 国内上市动态 民营企业上市 中小企业 财富故事 企业之星 创业指南
会议 海外上市法规 海外上市案例 海外交易所 服务机构 风险投资 并购重组 私募融资
培训 海外上市博客 海外上市百科 上市公司人才 常见问题 图片新闻 视频播放 留 言 板
       栏目导航 网站首页>>政策动态
 

私募基金合法化应尽快破题

  录入日期:2005年9月10日          【编辑录入:本站网编】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

 

   私募基金周五再度成为业界关注的话题。起因是央行行长周小川在公开场合提到,要考虑私募基金地位问题。“这是一条重大信息。”著名经济学家刘纪鹏在电话中对记者说,“私募基金问题应该尽快破题。”他分析认为,明年将会推出产业性和其他类私募基金的有关法规。

   合法化对资本市场会有很大支持

  《证券法》、《信托法》、《基金法》3部重要民商法律起草工作的主要组织者和参与者王连洲先生,一直是发展私募基金的积极鼓吹者和支持者。他坦言:“发展私募基金是市场的客观内在需求,本来就应该予以正面输导而非严格禁绝。私募基金同公募基金一样为资本市场所不可或缺,当然应该发展,这是对市场规律和需求的尊重。基金法没有对这一部分内容做出规定,应当说是一个遗憾。”  

 

    他透露,基金法草拟的多次讨论稿中,都专门有一章涉及对特定对象募集资金的规定,但由于种种原因,后来发布的基金法中取消了相关内容。

    王连洲分析,此次周小川行长重提私募基金问题,说明管理层对这个问题有新的认识,也让业界对此产生新的预期。

    他强调,目前我国金融业存在诸如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金融业内部机构设置等诸多失衡,其中抑制私募基金发展,无法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群体、不同性质企业单位对投融资市场的需求。目前众多的非上市公司融资需求,发展创业投资基金等都需要私募基金的支持。事实上,目前信托投资公司发行的一些信托产品计划,就具有私募基金的性质。信托投资公司通过发行信托产品计划,支持了地方区域经济,使当地公众享受了经济发展的成果。

王连洲特别提到,私募基金合法化对资本市场会有很大的支持。公募是资本市场的组成部分,私募也是重要的组成部分。目前存在着缺资金的企业没有资金来源、资金富裕的企业没有投资渠道的现象,而私募丰富了投资渠道,更好地满足了对各种资金的需求,降低了资金成本,也优化了金融资产的结构,是好事情。

    明年可能推出相关法规

    著名经济学家刘纪鹏认为,私募基金一定要发展。目前中国新兴资本市场处于转轨时期,一些法规是新的,也处于经常性的变动之中。在这种体制之下,法律应尊重中国的现实状况,更好地服务于资本市场——怎样发展有利就怎么做。

    他表示,在这种背景下,周小川行长透露这一消息非常正常,与目前存在的其他法律没有冲突,同时也反映出管理层非常积极的态度。“这是非常重大的信息。”刘纪鹏说。

他分析,预计明年将会推出产业性和其他类私募基金的相关法规。他透露,国家发改委一直在制定产业性私    募基金的有关法规,但一直没有获得突破性进展。

    刘纪鹏表示,私募基金问题应尽快破题。因为现实中存在着巨大的需求。如果有私募基金,对深圳中小板将会有很大的支持。目前支持中小企业的创业、风险投资基金都是以投资公司存在,不是以基金形式存在。没有合法化,以基金形式存在的私募性质公司在税收等方面存在障碍,不利于资本市场的基金发展。 


上一篇:证监会人士:内地企业海外上市规则正在调整
下一篇:规范相关程序 明确政策导向-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正式发布答记者问

 相关专题:
 
  热门文章:
 
 相关文章:
发表、查看更多关于该信息的评论 将本信息发给好友 打印本页
无标题文档
相关搜索
Google
搜索海外上市 搜索本站文章
关于我们--主要业务--广告服务--联系方式

环球财富  中国海外上市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4-现在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大山子南里
Add: Dashanzi Road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China
E-mail: 京ICP备16019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