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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副主席桂敏杰表示 年内完成两法配套规则修订

  录入日期:2005年11月2日   出处:中国证券报        【编辑录入:本站网编】

    □记者  璩立国 北京报道
  在昨日召开的《公司法》、《证券法》实施准备工作座谈会上,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桂敏杰表示,修订后的《证券法》对监管部门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贯彻实施、完善监管将是中国证监会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同时争取在明年1月1日两法实施时,主要的配套规则能够出台。
  桂敏杰指出,《公司法》和《证券法》的修改,是完善证券市场的基础性、制度性重大举措,新法的执行必将对中国的资本市场产生重大影响。作为重要的执法部门,证监会将开展五方面的工作。
  首先,将积极组织对新法的学习宣传活动。其次,要积极组织法律培训工作。第三,抓紧配套法律、规章的修订工作,积极研究探讨相关法律制度的立、改、废问题,争取在明年两法实施的时候,主要的配套规则能够出台。同时,督促交易所、协会和登记结算机构,修改各项自律规则。第四,努力维护有利于两法施行的市场环境,建立有利的监督机制。除了正在推进中的股权分置改革外,还要大力推进上市公司的规范发展和证券公司的综合治理等工作。第五,新的《证券法》赋予证监会更多的执法手段。为实现更加有效的监管,防止滥用执法权,证监会也将做出一些新的制度安排,对监管人员进行约束和监督。
  桂敏杰指出,为了贯彻两法,一些部门间的协调和衔接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分工和落实。比如,关于公司募集设立和股份公司公开发行的新规定,取消了省级人民政府的审批,转为自治和部门审批的形式,因此,不仅相应的工商登记制度要进行调整,还要做好和省级人民政府的进一步衔接工作。再如,对于非法发行股票的行为,新法规定由相关的职能部门负责查处,这也需要发挥地方政府查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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