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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将突击关闭13家证券公司

  录入日期:2005年11月8日   出处:北京晨报        【编辑录入:本站网编】

    投资者保护基金借广东证券托管正式启航
  商报讯(记者 苗燕)证监会日前在其网站公告了广东证券被关闭的消息,本已成为家常便饭的证券公司关闭,却因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首次介入掀起了波澜。
  证监会首次在关闭券商时,委托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组织成立托管清算组,对广东证券实施托管清算。这是今年9月29日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开业以来的首个工作。
    据记者了解,本次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只是作为广东证券托管的牵头人,而进行实际托管的,是中信证券、长江证券、光大证券、太平洋证券以及中国建银投资证券等5家券商。
  一位知情人士对记者透露:“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人很少,他们根本没有能力去完成复杂的托管工作,但是因为从广东证券开始,他们要代央行支付被托管券商的个人债权和被挪用的客户保证金,因此,他们也是不能缺少的托管人。”
  该人士还透露,广东证券的清算组组成人员,实际上是来自大鹏证券清算组的人马。广东证券的关闭托管程序,并不会因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的介入而有任何改变。对于5家券商首次联手托管关闭券商,该人士称,因为广东证券的营业部比较多,分布也很广,这样可以将工作分散进行。他预计,托管正式开始之后,将至少有二三百名工作人员参与其中。而未来广东证券的61个证券营业部,将由5家券商共同分享。
  但证监会指定券商托管清算组的日子即将到头了。一位资深业内人士透露:“由于新《公司法》即将在2006年1月1日实施,证监会到时将无权指定清算组成员,因此,证监会正在抓紧时间突击关闭最后一批券商。”
  据记者了解,旧《公司法》第192条规定:“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应当解散,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但新公司法却规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因此,证券公司在新《公司法》实施后,将有权自己组成清算组。
  上述知情人士透露,最后的40多天中,还将有13家券商被关闭托管。
    但证监会对于券商的监管并不会就此停止。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庄心一11月3日表示,去年8月以来,中国已经处置了15家高风险证券公司,其中14家已实施关闭,逐步形成了一套风险处置的规范性制度。目前正在起草《证券公司监管条例》和《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草案,也将强化对证券公司的监管。 商报链接 广东证券折戟国洪起虚增国债案
  据记者了解,广东证券成立于1989年6月,是广东省成立最早的证券公司之一。公司设有以华南为中心、辐射全国的61个证券营业部和13个证券服务部。有媒体分析,公司有如此结局,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国洪起案。
  2004年1月,国洪起被控与广东证券北京两家营业部勾结,虚增国债进行回购融资,骗取资金达20亿元之巨,令广东证券损失惨重,公司经营也因此一直没有解困。广东证券2004年年报显示,因账外经营并表所导致的利润调整,截至年底,公司累计亏损高达28.44亿元。万般无奈之下,广东证券被迫转让旗下大成基金及易方达基金的股权,但最终还是未能挽回败局。 商报记者 苗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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