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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批转发了中国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对此,国电电力(600795)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景东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意见》一方面鼓励绩优上市公司进一步提高竞争力,加快发展;另一方面也为存在问题的上市公司敲响了警钟。 陈景东强调,中国的经济发展需要健康规范的资本市场,而健康的资本市场以高质量的上市公司作为基础。资本市场的投资价值在于上市公司的质量,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的经营运作及良好的投资回报,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持资本市场发展活力和持久吸引力的根本保证。 陈景东认为,《意见》分别从重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工作,完善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整顿上市公司违规操作,支持做优做强,完善监管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营造良好环境等六个方面提出二十六条意见。其中包括首次提出地方政府有权托管出现危机的上市公司,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限定偿还占用资金最后期限,通过投资者关系管理首次提出"股权文化"的概念,民营企业可以平等利用证券市场等切中时弊的意见,为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陈景东介绍说,国电电力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三会"运作,保证公司健康发展。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后,公司的控股股东由国家电力公司变更为中国国电集团,两任控股股东从未干涉公司决策和生产经营活动,也从未发生过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做到相互独立,保证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独立运作。在控股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公司上市8年以来,资产总额增长了150余倍,利润是上市初期的10倍,公司为股东创造了丰厚的回报。 为更好地为股东服务,使股东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确保所有股东有机会获得公司的信息。另外,为畅通与股东有效沟通的渠道,公司建立了网站,开辟了国电电力论坛,还经常组织投资者座谈会,听取投资者对公司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改进公司的工作,做好风险防范,使公司得以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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