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宣布,经过有关创业板的谘询总结后,认为将创业板重新定位为第二板及跃升主板的踏脚石,会是该板未来的发展方向。其中港交所将创业板申请人转主板的首次上市费大减50%,以鼓励合资格的创业板公司转到主板上市。
港交所在是次《创业板谘询总结》,合共收到11份市场回应意见,回应人士包括创业板上市公司、企业融资及顾问公司、专业机构、会计师行及个别人士。
根据各界的意见,现行的《上市规则》将作出修订,以反映创业板的新角色,但其现有架构将大致保留。主要的变动包括根据新的数量化上市要求,申请人在前两个财政年度的净现金流入合计不得少於2,000万元;审批创业板新上市发行人的权力,将由创业板上市委员会转授予上市科,而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将保留监察、处理上诉及制定政策的责任。
另外,创业板上市发行人的持续责任,将更紧贴主板的规定;现有创业板发行人须由新规则生效日期起遵守新规则,但公众持股量规定则设三年宽限期;另港交所又把创业板转往主板的程序简化,而所有创业板转板申请人,首次上市费将获减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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