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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日本媒体23日报道,东京证券交易所22日正式公布有关防止恶意收购的上市规则修改方案,原则上禁止少数股东拥有否决权股票(黄金股)的企业上市。 有些公司为防止被恶意收购,给予特定股东1股黄金股,拥有黄金股的股东享有一票否决权。但东京证交所官员认为,黄金股给予特定股东极端优惠待遇,有可能严重损害其他股东利益。 这位官员说,目前纽约证交所明令禁止上市企业引进黄金股,欧洲方面废止黄金股的企业不断增加。"如果东京证交所认可黄金股,将导致海外投资者对日本市场敬而远之。" 根据上市规则修改案,东京证交所还将"多决议权股票"(即一股拥有多个投票权)和"毒药条款"(即股东优先认购公司股权的权宜措施)视为防收购过当行为,对这样的企业进行公示,限其在6--12个月内改正,如逾期不改将中止该公司上市。 东京证交所计划明年初向金融厅申请修改上市标准,明年春季正式实施上市规则修改案。但由于日本《公司法》允许企业拥有黄金股,东京证交所的上述做法遭到政府部门的质疑。日本财政金融大臣与谢野馨22日表示,东京证交所的上市标准否定公司法所认可的东西,这在道理上讲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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