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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农业真相:控制了粮食就控制了人类

  录入日期:2008年8月27日   出处:《大生》杂志        【编辑录入:本站网编】

   控制了石油,你就控制了国家;而控制了粮食,你就控制了人类。——亨利·基辛格

  本刊实习记者 栾慧

  美国前国务卿亨利·基辛格曾经在上个世纪70年代说过这样一句名言:控制了石油,你就控制了国家;而控制了粮食,你就控制了人类。

  基辛格讲这句话是有背景的。1974年12月10日,基辛格领导下的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完成了一份长达200页的研究报告——《国家安全研究备忘录:全球人口增长对于美国安全和海外利益的牵连》。报告认为,欠发达国家人口的增长对美国国家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提出通过控制生育,隐含的还有通过控制粮食等办法来降低这些国家的人口增长速度。在基辛格看来,发展中国家人口膨胀,那么政治、经济和军事力量会很快因之增强。这对美国来说自然是一个威胁。所以,可以通过控制粮食出口,逼迫那些国家实施控制生育的政策。

  于是,粮食“利剑”出鞘。

  不过,这仅仅是“冰山一角”。事实上,粮食“利剑”在美国手里所发挥的威力远不止此。

  1980—1981年,苏联入侵阿富汗,美国对其实行谷物禁运。但当20世纪80年代末期,苏联沿着美国指引的方向进行改革时,西方立刻对苏联改变态度:苏联需要多少粮食就给多少粮食。苏联在得到粮食的同时付出的代价是整个联邦解体。

  现在,美国仍然在朝核问题上挥舞着他的“大棒”。为了逼迫朝鲜放弃研发核武器,美国使用的手段仍然是粮食禁运。

  一个国家如果粮食不能自给,付出的代价就是主权的丧失,在国际舞台上任人宰割。

  粮食真的有这么重要吗?

  自2006年以来,全球粮价上涨。至今有愈演愈烈之势。

  中国学者周立通过研究,向人们提供了他眼中的“全球粮价上涨的真实逻辑”:

  资本渗透进农业,攫取了美国政府的大量补贴,从而得以在全球推销低价粮食。与此同时,各国在低价粮食的倾销之下,逐渐丧失粮食自主权。美国粮食巨头公司和美国国家政权结合而成的“粮食帝国”得以掌控全球的粮食主权,从而掌控了整个人类社会。

  这个判断似乎是基辛格名言在2008年的新注脚。

上篇:全球粮价上涨的真实逻辑

    2008年4月12日,海地总理因为未能处理好粮食涨价问题被迫下台,成为粮价上涨风潮中首位下台的政治领导人。而由粮食价格上涨引发的政治危机在多个国家出现,民众走上街头,抗议粮食价格的上涨。

  世人猛然发现,粮食不仅仅是一个农业问题。而且还牵扯到国家政治甚至是国际政治。而人们在享受了那么多年的低价粮食之后,对高涨的粮价无论如何也没有办法接受。于是,揭秘粮价上涨的原因成为一时的舆论焦点。

  恰逢粮食出口大国澳大利亚遭遇旱灾;恰逢美国开始利用玉米提炼生物燃料,于是人们以为找到了这波粮价上涨的原因。然而,真的就这么简单吗?谁才是粮价上涨的真正赢家?

  美国农民喊冤

  戴维·史特瑟斯是美国艾奥瓦州的一个小农场主。这两天,他心里一直在盘算:一边是粮价高企,另一边则是农场的成本投入越来越高,高粮价和高投入并行,我的农场还有得赚吗?

  “对我们来说,2008年将会是令人非常难受的一年。”史特瑟斯说,“我不知道谁将迎来‘丰收’。”

  对一些人来说,2008年更像是一场灾难。虽然粮食价格一如既往地高企,但是投入成本也同时急剧上升。特别是对那些牲畜养殖者而言,粮价的上涨更是灾难。“石油是个最大的问题。”史特瑟斯说,“石油的价格影响了饲料、交通运输和化肥的价格。”

  尽管他不停地抱怨,但是他知道,他的日子比起那些牲畜养殖者来说要好过多了。

  ——摘自美国农场指南网站

  这则新闻报道透露出,在美国,粮价上涨的同时伴随着农资的全面上涨。

  美国《农场主日报》网站于2008年5月31日发表文章说,从2007年底开始,所有的农场主都面临着一个问题,那就是他们的投入在持续不断地上涨。成本上涨的主要原因就是石油和能源成本的上升。石油价格从2007年早些时候的每桶55美元上涨到2008年5月的每桶超过135美元。通过比较2007年3月和2008年3月的数据,可以发现,化肥价格上涨了49%,饲料价格上涨了20%,燃料和能源价格上涨了16%,另外种子成本上涨了11%。这一实际状况跟美国农业部的预期没有太大的出入。

  美国农业部网站提供的信息显示,2008年,美国农场的纯收入预计将达到923亿美元,在2007年887亿美元纯收入的基础上上升了4.1%,而跟10年平均水平616亿美元的收入相比,则高了51%。另外,现金纯收入则达到966亿美元,比2007年高90亿美元。不过,生产成本同时也在水涨船高:2007年,生产成本增加了245亿美元,但是在2008年,总的生产成本将在此基础上再增加222亿美元,从而使生产成本达到创纪录的2792亿美元,这将占据家庭农场毛收入的75%。

  其中,饲料成本是上涨最多的。饲料成本有可能会增加69亿美元,从而达到创纪录的450亿美元。饲料价格的上涨主要是由于玉米和大豆价格的上涨,玉米占据了饲料的91%。在2007年,玉米的价格已经刷新记录,而在2008年有望再度攀高。

  种子的成本在2008年预计将会增加大约5亿美元。而在2007年,种子的成本则上升了15亿美元。因为生物技术、改良以及产量提高的潜在考量,自从2000年以来,种子的价格一直在攀升。在2007年,种子价格上涨最为迅速,大约上涨了12.3%。

  对农场主而言,化肥成本的上升也许比燃料成本的上升更加值得关注。在2007年,化肥价格上涨了27亿美元,而在2008年,化肥价格有望上涨30亿美元。在2007年,钾肥和磷肥的价格几乎上涨了57%,而在2007年的最后两个月里,所有化肥价格都上涨了6.6%,在2008年,这一数字有可能被刷新为16%。而且,这一价格还不太可能下滑,因为在国际上化肥的需求量特别大,新兴经济体诸如印度、中国以及巴西都需要化肥。从2002年到2008年,化肥价格上涨了159%。

  杀虫剂的成本预计将上升10亿美元;而燃料和石油成本在2008年预计将上升16亿美元,而在2007年,该数字是13亿美元;燃料价格将上升10.3%,和化肥价格一样,燃料价格自2002年开始就急剧上涨;电力成本则上涨4%……

  美国农场的生产成本从2002年到2008年不断地在攀升

  看来,为全世界生产粮食的美国农场主们并没有成为粮价上涨的受益方。相反,因为洪水和恶劣的天气,以及生产成本的上升,他们在盘算着如何让2008年不至于亏本。不过不能否认的事实是:粮食价格实实在在地涨了。

  由粮食价格上涨带来的美元收入到底流向了哪里?一方面,消费者在抱怨,因为食品价格上涨,他们荷包大为缩水。他们将抱怨的目光转向了农民,似乎是他们的“阴谋”,美元都跑进了他们的口袋。实际上,农民是被“冤枉”的,粮价上涨带来的利润跟生产成本一折算,根本就无利可图。而另一方面,确实有一部分人的荷包快被撑爆了。

  跨国粮商如是说

  今年2月份的统计数据显示,大型农业公司、全球第二大农业化工公司和头号生物工程公司孟山都的纯利润在3个月内达到了11.2亿美元,是去年同期的2倍;嘉吉在2008年第一个季度的利润超过了10亿美元,比年初的时候上涨了86%;经营农业化肥的美国美盛公司同期收入为5.208亿美元,是去年同期的12倍。去年,其营业额仅仅为4220万美元。

  事实上,大多数的农民并不进行出口交易。大型谷物公司比如嘉吉、邦吉和ADM才是进行粮食出口的公司。有人同样注意到, ADM、邦吉、嘉吉和路易达孚,俗称“ABCD”四大跨国粮商,垄断着世界粮食交易量的80%。高度垄断自然可以拥有定价的权力,跨国农业集团顿时成为人们指责的对象。总部设在英国的世界发展运动组织董事贝内迪克特·索思沃思谴责这些“大发横财”的巨头们说,他们从人们的困境中大发横财“不道德”。

  但是,一向以推行新技术、提高粮食产量为己任的孟山都等公司却一脸委屈,觉得是无辜受责。孟山都辩解说,公司正在研制经过基因改良的种子,它们将带来单位面积产量的提高。而在2007年12月到2008年2月的3个月间,主营大豆、玉米等农产品加工工业的美国阿彻丹尼尔斯米德兰公司共收入5.17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加了42%。该公司表示,他们已经投入资金,辅助缓解粮食供应的紧张压力。

  中国学者揭“底”

  在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周立看来,跨国农业集团的“委屈”只是“作秀”而已。

  2007年,周立去美国农场进行调查。1年之后,他声称掌握了大量的事实和数据。回国之后,他利用3个月的时间撰写了《美国的粮食政治与粮食武器》一文。在文中,他说,他在跟美国的一个小农场主交谈时发现,一盒燕麦,在超市中至少卖3.5美元,但是出售燕麦的农民,只能从中得到5美分。也就是说,农民从食物价值的分配中,只能得到1.43%左右的份额。这样一个结果让他非常震惊。

  而后的一系列数据和调查更是震撼人心!

  根据周立的调查,因为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和食物结构的变迁,消费者在食物上的花费越来越多。跟1970年相比,美国消费者于2000年在食物上的花费超过了1970年的30%,但是,消费者花费虽多,农民的收益并没有提高。在2000年,美国农民的收益不足1970年的80%。

  农民的收益为什么会降低?周立阐述说,从1910年至今,美国的农业投入份额(最下面蓝色部分,input share)大体在10—20%之间波动,这部分投入为种子、农药、化肥、机械等生产性投入,代表消费者为食物的初始生产成本所付出的价值。但食物的市场份额(最上面蓝色部分,marketing share),却由1910年的45%左右,一路上升,在1997年达到75%左右。而一直作为食物生产者代表的农民(中间部分,farm share),1910年还能获得近40%的食物价值,到1997年,下降到8%。而根据美国农业部、部分研究机构提供的资料,2006年下降到5%左右,而此时市场份额部分已经高达81%。被产前成本和产后价格两把钳子夹在中间的农民,在食物价值的分配结构中,所占份额只能不断地降低。

  对普通的美国农场主而言,只能无可奈何地接受这一不公平的分配结果。

  下面是周立给《大生》记者讲述的他在美国考察时的一个故事:

  史密斯夫妇在美国北达科他州拥有一个大约3000英亩土地的农场。史密斯每年在农业上投入约39万元美元,收入约为40万美元(在美国,至少年收入达50万美元的农场才能算得上是大型农场,所以史密斯夫妇这个只能算是中型农场)。每年春季播种季节到来之前,他固定去嘉吉公司旗下的埃尔沃斯银行贷款购买种子。获得贷款的同时,银行跟史密斯签订一项“捆绑式”合同条款:所得的贷款只用来购买孟山都的种子和嘉吉公司出产的Saskferco牌化肥——嘉吉公司是农场方圆100英里范围内唯一的农资和储运公司,他们只卖孟山都公司生产的玉米种子。史密斯本就没有可挑选的余地。再加上银行贷款合同已经说得很清楚,只能买孟山都的种子,即使有别的公司的种子可选,也无法购买。

  播完种,等到收割季,也同样是由嘉吉公司来收购。至于农场养的猪,最后也是进了嘉吉。史密斯夫妇除了自己负责种植和养殖之外,别的方面全部由嘉吉和孟山都公司来负责了。

  周立说,史密斯夫妇的生活轨迹是美国所有农场主的缩影。

  在作物的生产阶段,种子和除草剂只能买孟山都的,化肥只能用嘉吉的,最后收获的作物也是由嘉吉来进行收购。而到了食物的销售环节,消费者一般也就是去沃尔玛进行购买。除了种植环节由自己把握之外,产前成本和产后销售都已经由垄断性的公司所掌控。这些就是周立文中的“食物巨人”。

  而在美国,三个食物联合体:康格拉食品公司和杜邦、嘉吉和孟山都、瑞士诺华医药保健集团和ADM通过控制北美市场的食品链进而向全球范围拓展。

  既然产前成本和产后价格都掌握在“食品巨人”手中,靠天吃饭的美国农场主又有何高利润可谈?况且,因为农业是一个与自然进行交换的部门,农场主们还要承担着农业生产的巨大风险。一旦遭遇天灾,能否保住饭碗还真是个难题。

中篇:“食物帝国”的秘密

“控制了从基因到超市货架的‘食物巨人’并没有满足,就此放手,相反,他们的触角继续无所不在地延伸。利用两大武器,‘食物巨人’展开了全球性的扩张,建立起了‘食物帝国’。”在接受《大生》记者采访结束时,周立总结了自己的观点。

  根据周立此前的解释,在全球性扩张之前,这些“食物巨人”最先完成的工作是“捕获政府”。

  美国的政治是金钱政治。这些“食物巨人”通过竞选捐赠赢得在政府内的发言权。也就是说,这些“食物巨人”通过政治献金“捕获”了政府,从而得以如鱼得水。美国农业和贸易政策研究院的史蒂夫表示了相同的观点:“也许,最让人头疼的是根本没有任何法律可以约束他们。因为这些巨头已经可以‘收买’法律,几乎可以书写适合自己的法律条文。”

  在完成了对政府的“捕获”之后,“食物巨人”向外延伸可以更加“名正言顺”。其扩张的拿手武器是两个:一为农产品自由贸易协定;一为粮食援助。

  “食物巨人”打着国家的旗号,在全球推行农产品自由贸易协定,这以关贸总协定和后来的世界贸易组织谈判为标志。通过WTO谈判,美国得以打开其他国家的大门,从而在全世界范围内倾销粮食,冲击别国的粮食体系,从而剥夺别国的粮食主权;与此同时,美国又利用“粮食援助”作为武器,逼迫其他国家按照自己所指引的方向前进。这个时候的食物集团已经跟国家政权紧密结合在了一起,将各国的粮食生产捆绑在自己的战车上,由此,建立起了一个庞大的“粮食帝国”。

  而能灵活运用这两大武器的前提则是:首先,美国的“食物巨人”以史无前例的低价粮食冲击各国市场;其二,美国有大批粮食储备,可以随时拿出来“援助”。周立反问道:“食物巨头们怎么可能亏本大甩卖?”他提醒人们将目光转向美国农业政策的历史,看看美国人到底葫芦里卖得什么药。

  故事开始于1930年代的大萧条时代

  谈到对当代世界有重大影响的美国农业政策,要追溯到20世纪30年代的大萧条时代。正是为了解决大萧条给农业带来的重创,保护本国农民利益,保护农业,美国引进了中国西汉时期推行的“常平仓”制度,对粮食进行储备来稳定粮价。同时,美国开始了给农民进行补贴的历史。

  从1929年9月到1933年1月间,道琼斯30种工业股票的价格从平均每股364.9美元跌落到62.7美元,20种公用事业的股票平均价格从141.9美元跌到28美元,20种铁路的股票平均价格则从180美元跌到了28.1美元。紧接着银行倒闭,企业关门。

  农业同样遭到重创。在美国人中,除了黑人劳工之外,没有人比农场主在大危机中遭受的打击更大。农场主在1932年实现的净收入比1929年少了1/3;农产品的价格跌落了50%;工、农产品的比价从1929年的83降低到1932年的55,而1910—1914年的平均价格比为100。这使农业区的暴力事件骤起,农场主们联合起来阻止农产品运往城市。1933年1月,美国农业联合会的首领爱德华·欧尼尔在参议院警告说:除非为美国农场主做一些事情,否则在12个月内,农村将发生革命。而在大危机中上台的美国总统罗斯福对这些情况很清楚,他说:“农场主是必须加以扶持的人。”早在竞选总统之时,罗斯福就指出,大危机的根本原因是消费者的购买力赶不上生产的步伐,结果是“大量的公司积压了过剩商品”,对于农场主,他主张把那些无利可图的土地退耕还林,合理安排,减少过剩生产,用合理关税收入的一部分来提高农产品的价格。而他本人的这些建议正是由他的智囊班子提出来的。

  罗斯福新政与“常平仓”

  在解决农业危机方面,围绕着罗斯福,有两派不同意见:一派是以伊利诺伊州摩拉因犁制造公司的乔治·N·皮克为代表的一方。他们主张给农场主以关税保护,政府把进口农产品时所收的高关税分配给农场主,数目和他们在国内市场所销售的农产品成比例;在这种情况下,除非遇到特别丰收的年头,不需要对农场主的生产加以削减;而另一派则以美国农业部长华莱士为首。他们主张由政府控制耕地面积,实行国内配额计划。凡是放弃了生产的耕地,农场主都可以通过收取租金的形式从政府得到补偿,用削减耕地的办法来阻止生产。农场主凡是愿意跟政府合作的,都不会拒绝接受因放弃耕种一定比例的土地而得到补贴。

  双方的争执在1933年3月摆到了总统罗斯福面前,罗斯福站到了华莱士等人的一边,主张控制耕地面积。但是罗斯福本人的解决措施同时接受了两方面的意见。所以,后来于1933年3月16日提交国会的农业调整议案中强调既要控制耕地,同时提高关税。但是这样一项法案在提交国会两院审议时出现阻碍。许多保守派的议员认为,“这比任何苏俄的法案还要‘布尔什维克’”,认为“美国正在走跟莫斯科同样的道路”。那些正在债务中挣扎的农场主们也不明白为何要控制种植,他们对农业调整议案也抱有戒心。所以,1周之后,也就是3月22日,众议院才通过该法案;而在参议院,则经历了长达数周的辩论,才予以通过。罗斯福总统最终在5月12日进行了签署。这就是美国《1933年农业调整法》。

  《1933年农业调整法》的核心思想就是通过削减农产品数量来提高粮食价格。根据该法案,成立了专门的农业调整局,具体负责该法的执行。根据该法律规定,农业部长有权同农场主签订自愿减少耕地或生产的合同,同农产品加工商签订销售协议,以维持农产品的价格,使农场主手里的美元的购买力保持在1909—1914年的水平上。

  与此同时,美国农业部通过新成立的商品信贷公司,执行了一项农产品的“无追索贷款计划”,它是针对参加农作物种植分配计划的农场主的一项法律措施。具体做法是:政府以高于农产品市场时价,预购参加土地减耕计划的农场主的农产品,在农作物收获后,如果谷物市场价格高于预购价,农场主可以以预购价把自己的农产品赎回进行销售,偿还抵押贷款;否则这些农产品将归政府所有。

  有专家指出,这一通过控制农产品生产来调节价格的措施,很有点中国“常平仓”制度的味道。事实上,《1933年农业调整法》的内容基本上都是由当时农业部长华莱士起草的。华莱士本人也承认,他的思想是受到“孔子及其学派的经济原理”的影响。虽然《1933年农业调整法》已经有些“常平仓”的思想,但是真正提出建立农业“常平仓”制度的其实是《1938年农业调整法》。

  《1938年农业调整法》规定,由美国国会授权,政府应按照一定的供应条件和价格条件,由农产品信贷公司向广大的农场主发放无追索权的农业贷款(即农作物抵押贷款),同时政府要求农场主(主要包括玉米、小麦、棉花生产者)服从政府下达的农作物生产计划,农业部把农场主每年按计划生产的粮食的多余部分以仓储的形式储存下来,这就是华莱士倡导建立的美国“常平仓”,当粮食丰收、市场价格下跌时,农场主可以选择归还政府已经抵押的粮食,这样农场主就不亏本;当收获时,市场价格超过贷款时的价格,农民就可以在市场上出售粮食,获得一定的利润,然后归还政府贷款和利息。实质上是政府变相地通过收购多余的粮食,起到维持粮食价格的作用,不致出现“谷贱伤农”。但到了歉收年景,这些存粮就可以发挥作用。这也是我国古代“常平仓”思想在美国的继续发展,尽管其形态是不同的,但是“常平仓”思想实质并未有丝毫改变。

  除了通过农产品信贷公司来储备粮食控制农产品的价格外,美国还有“藏粮于民”的传统。政府通过向农场主提供贷款,增加农场的仓储设备。20世纪70年代,美国谷物库存达到至高点。美国政府于1977年出台了一个为期4年的农场主自有储备计划。鼓励农场主把一部分谷物储存起来,退出市场供应,以防将来谷物市场供应出现短缺。基本实施办法如下:凡是参加储备计划的农场主都要同农产品信贷公司签订合同,按合同规定,农产品信贷公司同意向农场主提供储存费和无追索权贷款,而农场主则以谷物为担保,把它存储在自己的农场或者商业性的仓库里。后来,为了扩大农场的仓储设施和保证储备谷物的质量,美国政府继续向农场主提供仓储设备贷款。

  补贴制度捆绑“常平仓”

  1933年和1938年的农业调整法案通过建立农产品信贷公司确立起“常平仓”制度,由政府提供贷款来实施。与此同时,从1933年农业调整法案开始,美国联邦政府开始对农业进行补贴。

  根据《1933年农业调整法案》规定,该法授权农业部长,通过同生产者签订和对参与播种面积控制计划的农场主付以直接补贴的方法,使农场主自愿减少农产品的播种面积。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一般是政府根据市场需求每年确定和公布某些农作物下一季度的播种面积。凡是农场主同意者,便与政府签订合同,就可以得到优厚的补贴;除了播种面积方面的补贴外,还发展出多样的补贴。比如1936年,美国通过了《土壤保护和国内配额法》,这个

  立法把作物分成“消耗地力的”和“增强地力的”两类,政府向把耕地由“消耗地力的”作物改种“增强地力的”作物的农场主支付“保护土壤补贴”。另外还有诸如休耕补贴、自然灾害补贴等等。

  由此可见,为了稳定农产品的价格,保护农民的利益,美国建立起了以“常平仓”和“补贴”制度为支柱的价格支持政策。而这两项政策也成为美国现代农业支持政策的两根支柱。

下篇:粮食,另一种武器

而实际上,“常平仓”和“补贴”这两项政策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都变了味。

  “常平仓”的原理是“低吸高抛”,从而避免“谷贱伤农”、“米贵伤民”。但是,在美国,由于机械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农业的生产效率很高,从而使得粮食产量屡创新高。在美国,农业危机往往就表现为粮食过剩的危机。所以“常平仓”在美国仅仅是发挥了储备的功能,避免粮食价格过低,挫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但是庞大的谷物库存增加了美国财政在这方面的投入(参照美国联邦政府开支表),这时候,“粮食援助”就成为美国消化粮食储备的一条捷径。一来可以解决库存过多、增加政府开支问题;二来还可以作为武器,为国际政治所用。

  小农场的破产之路

  至于补贴制度,在美国的具体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意外”。越来越多的补贴流向了大的农场主。小农场主所得份额相当少。

  首先,大型农场的产量自然要高。从销售额的角度来对农场进行划分,至少收入50万美元的农场才能算得上是大型农场。在2002年,大型农场的产量占据了43.9%的份额,而在1989年这一比例只有28.9%。在2002年,大约有6.4万家这样的农场,而在1989年只有3.2万家。大型农场的平均生产成本更低,也更加有利可图。所以,他们的产量还会继续扩张。

  其次,农场品项目补贴涌向了大型农场。农产品项目补贴包括所有农产品和灾害援助补贴。这些补贴是跟一些农产品的历史产量紧密相连的。比如,销售收入在10万美元和25万美元的家庭农场在2002年拿到了27.2%的农产品项目补贴。占8种农场品产量价值的27.3%。这8种农产品为大麦、玉米、燕麦、大米、高粱、棉花、大豆和小麦。农产品项目补贴的数额是直接跟可获补贴的农产品产量挂钩的。产量越高,补贴就越高。年收入超过50万的超大型农场在2002年占据了农产品产量价值26.6%,同时所占据的补贴则达到了27.4%。而在13年前,其所占的补贴仅仅有11.7%。

  相应的是,大型农场主的家庭收入自然也更高——高产使得农产品项目补贴都流向了大型农场主,使得他们的家庭收入自然水涨船高。在1989年,一半的农产品补贴流向了收入低于46661美元的家庭,一半流向了拥有较高收入的家庭。在1989年,中等收入是40484美元,但是到了2002年,得到一半农产品项目补贴的农场家庭收入急剧上涨,达到60580美元,与此同时,美国中等家庭收入在2002年仅仅为42409美元。

  在2002年,收入为20万美元或者更高的家庭农场拿到了14.5%农产品项目补贴;而在1989年,这一数目为9.3%。收入在10万美元到20万美元之间的家庭以及非家庭式的农场也拿到了大部分的农产品项目补贴;但是收入在10万美元以下的家庭所占据的农产品项目补贴份额明显下降了。

  但是,农场主们的农业补贴所得和农场净收入之间并不是正相关。

  根据周立的分析,美国对农业的补贴,在1990年到1996年间,一直在100亿美元左右。1998年之后,一直稳定在每年200亿美元的规模。但是,这些补贴并没有让农民的收入相应提高。

  从前文的分析可知,农业生产的上游包括种子化肥和下游的食品价格直接挤占了农民的补贴。最后,由“食物巨人”们拿到了补贴,从而得以在全球倾销低价粮食。在这一过程中,大量小农场一个接一个地破产。

  周立向《大生》记者提供的数据显示,美国目前农场数量不足1935年的31%,也不足1950年的37%。从1935年以来,470多万家农场因为破产被兼并。事实上,小农场才具有相对更低的生产成本。大农场之所以挤出小农场,是因为其能够承受更低的边际利润。也就是说,大农场主虽然不能以更低的成本进行生产,但是可以以更低的价格进行销售。这样,当食品加工商压低价格时,大农场主仍然因为规模巨大,有足够的利润额可以维持生存,而小农场则因为利润额太低,无法维持家庭生活所需,从而不断破产,被兼并。

  理所当然,最后造成的局面就是:要么变大,要么走人!

  谁攫取了补贴?

  补贴制度最后惠及的不是美国的农场主们,而是跨国农业巨头,在周立看来,是“资本”的注入导致了这一后果。

  周立认为,“常平仓”制度是一个值得肯定的制度。政府通过“低吸高抛”的原理来稳定粮价,稳定农民收益。而稳定了农民收益就是稳定了粮食供给,从而稳定了整个国家的粮食消费。这样就可以保证整个国家体系的稳定。但是“常平仓”制度是一个浩大的工程。从先前资料的收集到粮食的储备,政府要承担巨大的开支(参照见美国联邦政府开支表)。美国花在粮食储备上的费用在逐渐增加。

  为了卸下这一重担,美国政府遂考虑将其成本外部化。而在这一外部化成本的过程中,资本慢慢地渗透进来,并不断地攫取更多的收益。周立认为,政府要将成本由“外部”去承担,那么“外部”就在这一过程中慢慢地攫取了一些特权。比如,跟政府之间的联系,甚至包括一些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参与,都有说话的权利。在这个过程中,就慢慢地走向了大粮商垄断粮食的收购,而以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资本自然不会仅仅满足于收购。资本遂往上、下游伸展。往上游延伸,延伸到种子、化肥、农药等领域;往下游延伸,就延伸到深加工、销售等领域。

  在外部资本的注入过程中,美国的农业政策逐渐出现偏差。美国用直接的补贴政策替代“常平仓”就在这样的背景下逐渐形成。这也就是美国《1996年农业法案》的重要调整。《1996年农业法案》规定,政府不再设定目标价格,而代之以固定的直接收入补贴。通过粮价的涨跌来决定补贴的数额,粮价上涨,政府增加补贴;粮价下跌,政府减少补贴。而跨国农业集团已经控制了种植的上游和下游,补贴就直接流入到了他们手里。

  分水岭:1996年农业法案

  美国的“常平仓”是否在《1996年农业调整法》出台之后就解体了呢?

  《大生》记者在比较美国历年粮食储备时发现,美国政府的补贴数额跟粮食储备存在着一定的正相关关系。补贴额比较高的年份,粮食的储备数量就相应比较高。比如1964年的粮食储备为611万蒲式耳,是20世纪60年代储备年份中比较高的,相应的是1963年的补贴数额跟以往相比,也算是“大跃进”,达到了16.96亿美元。在1958年,这个数字还是10.88亿美元。再比如,1983年的补贴数额是92.96亿美元,而1982年还仅仅是34.92亿美元,而当年的粮食储备也达到一个创纪录的水平,为949万蒲式耳。1987年也是一个正相关很明显的年份。

  同样,《大生》记者在观察1987年到2008年的粮食储备数量时发现,1996年美国的粮食存储量为233万蒲式耳,是这一时间段里最低的年份。而从1996年往后,虽然粮食储备的量又逐渐上升,但是一直没有达到1987年的944万蒲式耳那样的水平。1996年对美国粮食储备而言可谓是一个分水岭。

  周立认为,美国在1996年放弃了“常平仓”,但数据显示的是,此后美国的粮食储备依然存在,只不过在粮食储备的量上出现了变化,逐渐缩减,而且以后一直保持在较低的水平。这说明美国在这一年农业政策上出现了变化。

  原来,在《1996年农业法》里有这样一点,“美国不再对农场主的粮食储存提供贷款支持”。而这也顺应了美国农业在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一个趋势:为了摆脱在农业方面的巨大开支,美国农业开始往自由化的方向转型。

  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美国农业法案开始朝着自由化的方向发展。美国国会于1985年通过了《1985年农业法》,旨在通过减少政府价格支持,削减财政补贴,促使美国农场主在国际市场加强自由竞争。因此《1985年农业法》成为美国农产品自由贸易的开端。

  1985年以后,由于美国联邦政府的财政赤字不断上升,迫使各个部门不得不控制政府财政补贴。而且,这个时候国外对农产品的需求依然旺盛,所有这些都导致了美国农产品继续沿着自由化的方向发展。在这方面,《1990年农业法》是一个典型的代表。该法案规定,在1991—1995年的5年期间,美国联邦政府把对农产品的财政补贴减少130亿美元,以鼓励农场主通过自由竞争,开拓国际农产品市场。1991年5月的《纽约时报》对此报道说,“这是一项面向市场的法案,它让农民更多地依据市场情况,而不是政府支持价格来决定自己的生产”。

  20世纪90年代以后,从美国国内看,因为联邦政府的财政赤字不断攀升,例如,1992年,联邦政府的财政赤字高达2904亿美元,创历史新记录。为了减少财政赤字,减少农产品补贴已是大势所趋。另外,1993年克林顿上台后,大力鼓吹减少国家干预,强调自由市场机制,这对农产品的自由贸易产生较大的影响。在国外,由于食品短缺,俄罗斯和独联体国家继续在国际农产品市场中进行抢购,这也在较大程度上加速了美国农产品销售的自由化势头。所有这些,最终导致了《1996年农业法案》的出台。

  《1996年农业法》中规定,在1996年到2002年7年期间,美国政府逐年向农民支付的现金补助,将固定不变,不再受农产品价格变动的影响。其总金额将从1996年的56亿美元,降至2002年的40亿美元。该法案预计,在7年时间里,政府对农民的现金补贴总额为360亿美元。这一计划数额,大大低于1990年至1995年6年间政府对农民的实际现金补贴额(552亿美元)。这一法案当时被誉为美国政府自新政以来最重要的市场导向改革。法案仅仅保留用于国际人道主义食品援助的400万吨粮食储备,取消了对农场主储备的补贴。

  重返高补贴时代

  但是取消了这部分储备补贴,并不意味着政府的负担减少了。根据资料显示,美国政府在1996年到2002年所实际支付的农业现金补贴,远远大于其《1996年农业法》计划的360亿美元。仅在1996年至2000年5年间,美国联邦政府就支付了616亿美元的现金补贴。1999年和2000年的支付额均超过了200亿美元。导致这一情况的直接原因是由美国国会通过、克林顿总统签署的一系列农业救济紧急法案。

  越往后补贴数额越来越高!

  2002年5月13日,美国国会通过布什总统签署的“2002年农业安全和农村投资法案”,计划在2002—2011年10年间向农业提供1900亿美元(年均190亿美元)的巨额补贴。这个法案与1996年农业法案最大的不同,在于它又把政府对农业的补贴和支持同农产品价格变动挂起钩来,把1996年的市场导向的改革法律一笔勾销。同时,该法案将农业补贴法律化,立法精神由过去的减少农业补贴转变为增加农业补贴。

  根据该法案规定,一是大幅度增加补贴数额。根据美国有关部门的估算,以1996年农业法案的有关条款来测算,2002—2007年美国农业部通过商品信贷公司为农产品提供的各项农业补贴约为666亿美元,2002年法案在此基础上又增加了519亿美元,6年总计高达1185亿美元,平均每年197.5亿美元;二是扩大了农业补贴的范围。2002年农业法案的补贴范围包括商品计划(对产品的补贴)、生态保护、贸易、营养计划(即食品消费补贴)、信贷、农村发展、农业研究和推广、森林、能源、杂项等10个方面。商品计划的补贴位居首位,占总增加补贴支出的50%。对已经享受巨额补贴的谷物和棉花种植者增加补贴,对已经取消补贴的羊毛和蜜蜂等生产者重新给予补贴,对历来基本上不予补贴的牛奶和花生也开始提供补贴,增加了对大豆、油菜籽的补贴,增加了对花生、羊毛、马海毛、蜂蜜和豆类作物的营销贷款;三是改变了农业补贴的方式。继续实施《1996年农业法》的弹性种植补贴,并用直接补贴替代了弹性生产合同补贴,还增加了新的补贴项目,即反周期波动补贴。当农产品的直接补贴率与商品价格或贷款率中的较高者的合计,低于农产品目标价格时,生产者可以领取反周期波动补贴。每个人领取最高的直接补贴是4万美元,每人领取最高的反周期波动补贴是6.5万美元。

  由此,很多分析人士表示,《2002年农业法》是一个大幅度的倒退。首先,以往的农业法案都强调,农场主应该注重市场自由经营,把注意力瞄准国际市场,而不是政府的价格支持体系。但是《2002年农业法》不再提把主要精力放在市场竞争上面,而是通过政府拨款增强所谓的安全保护;其次,过去的农业法案强调要减少政府的农业补贴,但是《2002年农业法案》再次把增加农业拨款提上日程。另外,对于很少得到补贴的水果,这次也列入其中。

  在《2002年农业法案》的基础上,2008年6月19日,几经波折的新农业法案出炉,该法案可谓《2002年农业法案》的强化版本。不仅农业补助金额再次上升,达到了2900亿美元,新法案内容除了维持目前对于玉米、小麦、大麦、大豆、棉花等农作物的补贴,还将补贴范围扩大到了其它所谓的专业农作物,如水果、蔬菜等。

  与此同时,美国的粮食储备从1996年以后则维持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上。比如1996年为233万蒲式耳,1997年为323万蒲式耳,最高的年份则是2006年,粮食储备为520万蒲式耳。再也没有达到过1987年的水平。

  所以“常平仓”和“补贴”是美国农业政策的两个方面,二者在上个世纪30年代通过农业法案确立下来之后,一直是美国农业政策的两个主要方面。至于从1996年之后“常平仓”制度逐渐弱化,补贴数额越来越多,这是美国农业资本化经营的必然结果。由于美国农业的资本化经营,食物集团“捕获”政府,美国试图转嫁成本的后果则是让广大的食物集团攫取更多的利益。所以,补贴数额越来越高,农民的收益并没有越来越高。补贴被以孟山都这样的跨国农业公司攫取。

  资本渗透进农业,攫取了政府的大量补贴,从而得以在全球推销低价粮食。与此同时,各国在低价粮食的倾销之下,逐渐丧失粮食自主权。粮食巨头公司和国家政权结合而成的“粮食帝国”得以掌控全球的粮食主权,从而掌控了整个人类社会。进而印证了基辛格在上个世纪70年代那句名言。

1933年以来美国主要农业立法的内容简介

附录:1933年以来美国主要农业立法的内容简介

  《1933年农业调整法》

  法案主要内容:1、通过同生产者签订和对参与播种面积控制计划的农场主付以直接补贴的方法,使农场主自愿减少主要农产品的播种面积;

  2、通过同生产者、生产者协会和其他的农产品处理商签订自愿协议来调整销售和稳定价格;

  3、向加工商、生产者协会和其他农产品处理商发放许可证,以取消不公平的做法和负担;

  4、在农产品加工商在购买原料时收取“加工税”,并决定税率的高低;

  5、以加工税和政府拨款基金来支付调整工作的开支,扩大市场和处理农产品剩余。

  在这个立法中,把小麦、棉花、玉米、猪、大米、烟草、牛奶以及乳制品规定为主要农产品。为了执行农业调整法,农业部成立了农产品信贷公司。公司的资本总额为3亿美元。根据规定,农产品信贷公司的主要职责为:1、向同农业调整署签订合同的农场主发放无追索权贷款;2、调节农产品市场供应量,以达到稳定农产品价格的目的;3、作为向外提供援助和农产品出口的政府机构处理国内的剩余农产品。

  《1935年农业调整法修正案》

  该修正案最主要的一个内容是,规定用海关收入的30%来促进出口和国内消费,鼓励使用剩余农产品发展工业和其他用途,资助农产品生产的调整活动,这就是著名的“第32条款”。

  《1936年土壤保护和国内配额法》

  1936年1月6日最高法院宣布1933年法案“违宪”,为了防止农产品生产过多和价格下跌,急需一个新的立法。因此,该法实际上是一个替代法律。它把促进土壤保护、有利可图地利用农业资源以及使农业收入维持在一个合理的水平上等目标结合在一起。这个立法中,第一次使用了“收入平价”的概念,即指每一个生活在农场上的人的纯收入的购买力与1909年8月至1914年7月期间生活在农场以外的每个人的收入的购买力之比。

  《1937年农产品销售协议法》

  由于两类农产品(牛奶和其他产品)的用途不同,法律授权农业部长和加工商、生产者和从事销售农产品的其他人签订协议:1.为牛奶制定最低的销售价格;2.用限制销售量的办法来阻止价格下跌。协议可以是自愿的(销售协议),也可以是强制性的(销售规程)。销售规程需要得到生产者投票通过。

  《1938年农业调整法》

  该法的新特点包括:在一定的供应和价格条件下,向同政府合作的玉米、小麦和棉花生产者提供指令性的无追索贷款,当玉米、棉花、大米、烟草和小麦的供应达到一定水平的时候,农业部长可以宣布对上述产品实行销售限额,但要征得生产者的赞同;对小麦实行作物保险;对上述五种品种实行平价补贴。

  该法的一个新的条款是要求建立一个“常平仓”,并通过向玉米、小麦和棉花农场主提供的无追索权贷款使这个计划得以实现。这种贷款服务于双重目的:一方面是支持农产品价格;另一方面帮助农产品暂时储存起来。这个计划的目的是保护农场主和消费者。

  《1941年斯蒂格尔修正案》

  它要求凡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中需要扩大生产的所有农产品一律实行价格支持,并要求把非主要农产品的价格支持在平价的85%或更高的水平上,这些非主要农产品就称作“斯蒂格尔农产品”。

  《1948年农业法》

  它的主要目的是授权农业部长稳定农产品的价格。该法第一章“1949年价格稳定”规定,1949年市场继续实行高价格支持。该法第二章对1938年农业调整法作了修正,并使之成为一个永久性立法。它规定,自1950年1月1日起实行灵活的价格支持,即按照产量的高低来决定支持价格的降低或提高。该法还决定采用新的平价计算方法。即以计算期前10年的平均价格作为计算基期来代替以往以1909—1914年作为计算基期。但是这个立法在第二年新的农业法通过以后就停止执行了。

  《1949年农业法》

  该立法否决了1948年法计划实行灵活的价格支持政策,而继续把主要农产品的价格支持在平价90%和80%—90%的水平上。对1952年以后的作物则根据供应情况,把价格支持在平价70%—90%的水平上。法律还规定,对乳制品、桐油子、蜂蜜、马铃薯和羊毛也实行强制性的价格支持,支持水平为平价的60%—90%。对于其他产品的价格支持由农业部长根据供求情况来定。支持水平最高不超过平价的90%。

  《1954年农产品贸易发展和援助法》

  该法通称第480号公法。它的目的是增加美国农产品在国外的消费,改善美国的对外关系。它合并和延长了当时有效的几个关于利用剩余农产品的授权,并将它们用于对外政策的目的。

  根据立法第一章“以外币销售”的规定,总统授权同“友好国家”商讨和执行以外币销售剩余农产品的协议。根据这个计划所得的外币可以用于:1.开发美国农产品的新市场;2.采购战略物资;3.购买军用供应品;4.资助其他友好国家采购货物和劳务;5.促进经济发展和贸易;6.支付美国的海外义务。7.为促进贸易和经济发展提供贷款;8资助国际交流活动

  《1954年农业法》

  该法授权农产品信贷公司拨出25亿美元的农产品作为储备,专门用于:1.对外救济的目的2。发展新的或扩大市场;3.赠给在校学生午餐计划;4 转为国家储备 5 用于研究、试验和教育目的;6用于国内的灾害救济 7 在销售价格不低于平价105%的情况下出售产品以增加社会供应量。

  《1956年农业法》

  1956年的农业法案是一个包括价格支持、生产控制、剩余农产品处理等内容的一揽子农业法。它的第一章是“土壤银行”计划。

  所谓土壤银行计划,其目的是通过短期和长期退耕一部分土地减少过剩农产品的生产,以保护和增加农业收入,保护全国的土壤、水、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免遭浪费和破坏等等。该计划包括两个部分:一是耕地面积储备计划,允许六种主要农产品的生产者短期停耕土地的计划;二是土壤保护储备计划,农场主把一部分土地长期退出耕种,用于植树保护的目的,而每年从政府那里取得补贴。

  《1962年食物和农业法》

  该法包括三大方面的内容:第一、四章授权调整农村土地资源的使用;第二章为480号公法修正案;第三章授权对饲料谷物和小麦实行生产管理计划。

  土地使用调整:根据第一章的授权,土地资源要用于最有利的经济和社会用途。为此,它扩大了农村地区的开发计划,从而为生产过剩的农产品的土地使用提供了多种选择,可以在当地拥有的土地上建立更多的户外娱乐设施,促进土地和水资源的保护,防洪和发展地方水资源供应等。第四章授权为个别农场主和合作社提供贷款,发展为农场主和其他农村地区居民服务的娱乐及其设施。同时,该法律还增加了农场主家庭管理局娱乐开发贷款的授权。即将贷款的最高限额从1000万美元增加到2500万美元。

  农产品计划 法律第三章授权农业部长同农场主合作,根据国内消费和出口需要安排农业生产。法律规定的1963年小麦和饲料谷物计划基本上维持在上一年的水平上,但是降低了贷款率,生产者的利润则以一种农产品的贷款和一种价格支持补贴给予支持。凡是与政府合作的农场主,除了因把土地从这些作物的生产方面转移出去而取得的补贴以外,还有资格根据他们的全部生产取得贷款和价格支持补贴。

  法律授权对1964年小麦实行一项新的供应管理计划,但是要经过生产者投票表决。如果生产者投票赞成,就开始执行强制性的生产控制计划。该计划要求取消全国5500万英亩的最低播种面积配额,代之以根据国内外的需求和政府库存的需要来制定每年的限额。各个农场的播种面积配额是根据全国的限额推算出来的。超过配额的农场主要受到眼里的惩罚。根据配额,农场主从农业部得到一份证书,上面注明了证书持有者可以出售的小麦的总量。这些小麦的价格将被支持者在平价的65—90%的水平上。配额以外的其余小麦可以用来喂养牲畜,或者按饲料价格和小麦的世界市场价格出售。

  《1970年农业法》

  该法的目的是为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建立完善的农产品计划。该法授予农业部长更加灵活的权力,放松了作物的播种限制。该法把每个农场主从每一种作物中取得的政府补贴总额(包括价格支持补贴、转耕补贴和销售证书补贴等)限制在5.5万美元以内。

  小麦计划 计划规定,1971—1973年作物年度停止执行销售限额和播种面积配额,但设立了一个停耕计划。根据这个计划,小麦农场主想要取得该计划的贷款和补贴,必须根据农业部长的决定停耕或转耕一定的耕地,退出小麦或其他作物的生产。1971年停耕的土地不得超过1330万英亩,1972年和1973年不能超过1500万英亩。停耕的土地可以得到政府补贴,如果停耕的土地用作公共娱乐目的,还可以得到额外的补贴。凡参加停耕土地用于土壤保持目的的农场主可以得到总数等于美国国内全年消费量(但不得不少于5.35亿蒲式耳)小麦的国内销售证书中相应的份额。证书补贴的金额等于小麦的平价价格和小麦市场年度头5个月农场主得到的平均价格之差。

  饲料谷物计划 1971—1973年自愿的饲料谷物计划设计玉米、高粱和大麦,参加者必须按规定停耕或转耕一部分土地。法律规定继续执行双重价格支持制度。即给予最低的贷款率和额外的价格支持补贴。玉米的价格支持率为每蒲式耳1.35美元或10月1日的玉米平价的70%,而贷款率不低于每蒲式耳1.00美元,但不高于平价的90%,由农业部长根据情况而定。

  棉花计划 这是一个自愿计划,但中止销售限额。棉花种植者为取得参加计划的资格,他们必须停耕一部分土地,但不超过棉花配额的28%。给生产者的补贴等于平价的65%或每磅35美分和市场年度头5个月的平均价格之差。但不能降到每磅15美分以下。给小农场主的补贴要比其他农场主高30%。贷款的水平相当于前两年世界平均价格的90%。

  牛奶计划 政府继续支付牛奶保护性补贴。

  《1977年食物和农业法》

  这是一个包括农产品计划、农场主拥有的储备计划、食品券计划以及农业研究、推广和教育政策法在内的综合性立法。有效期为4年。

  该法案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农场主拥有的储备计划。这是一种通过延伸的价格支持贷款计划建立起来的,为期3—5年的小麦和饲料谷物储备计划。为了鼓励农场主参加计划,农业部长授权每年向农场主支付谷物储存费。比如,饲料谷物的生产者可以得到每蒲式耳25美分(燕麦为19美分)的储存费。小麦的储备量在3亿—7亿蒲式耳,上限可以根据国际谷物储备的需要而上移。饲料谷物的储备粮不设最低限量。当市场平均价格达到当时小麦贷款率的140—160%,政府就停止发给储存补贴。当小麦的市场价格达到当时贷款率的175%以上时,可以要求收回贷款。

  为了执行该计划,法律授权农业部长向农场主提供仓储设施贷款,贷款的最长偿还期为10年。

  1985年《农业安全法案》

  20世纪80年代初期,由于美元升值和国际农产品市场竞争加剧,美国农产品出口减少,农场主收入水平降低;与此同时,1980年农业法案已使得美国联邦政府财政预算吃紧,因此,1985年农业法案不仅要考虑到农场主的利益需求,而且要兼顾政府的预算约束。在此背景之下通过的1985年《农业安全法案》计划五年内农业补贴资金总额为850亿美元,主要实施目标为:降低商品贷款利率、冻结价差补贴、冻结补贴基础面积、鼓励和补贴土地休耕、扩大出口补贴。其实施目的在于运用生产环节的限制和流通环节的补贴来提升农产品价格水平和出口竞争力。

  1990年《食品与农业贸易保护法案》

  在1990年农业法案的形成过程中,关税和贸易总协定(GATT)谈判主导了政府决策者的思维。此时政府的预算成本和贸易谈判立场成为1990年农业法案制定的两大主要制约因素。政策决策者的主要意图在于:降低总体补贴水平,并将农业补贴与农民的生产决策分离,同时,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1990年农业法案的主要内容包括:1、在法案实施期间,维持固定的目标价格;2、将农业贷款利率维持在1985年农业法案的水平上,并与全球农产品市场价格连接;3、以85%的耕地面积作为政府价差补贴的基础,其余15%的耕地面积不能享受政府财政补贴,农民可以根据市场状况自由调整生产结构和规模;4、自1994年开始,价差补贴的市场价格由原来的5个月市场平均价格改为12个月市场平均价格。

  1996年《联邦农业促进与改革法案》

  1995年农业法案出台的现实背景主要有:1996年美国举行大选,GATT谈判取得进展,美国农业国际竞争力增强,农业产出日益集中,全球经济增长良好。经过一连串的讨价还价,农业法案终于在1996年4月完成并通过。其主要内容包括:1、目标价格-价差补贴系统暂停实施(但并未完全取消),在2002年之前用固定补贴取代;2、实施“生产弹性合同”;3、推行运销援助贷款;4、实施补贴上限,每个农场主的补贴上限为40000美元;5、推行长期资源保育计划。

  2002年《农业安全与农村投资法案》

  在2002年农业法案的制定过程中,决策者面临的经济背景主要是:美元贬值,国际农产品生产价格下跌,农场主农业收益下降,联邦政府预算出现盈余,欧盟、日本农业补贴水平提高。2002年5月,美国2002年农业法案正式生效,联邦政府决定在1995年农业法案的基础上全面增加对农业的投资和补贴,计划在未来六年内农业财政支持达到1185亿美元。该法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实施直接补贴,扩大补贴种类,加入反周期补贴,提高贷款利率,扩大种植弹性空间,提高补贴上限,推行出口和粮食援助计划,扩大资源保育面积。

  2008年《农业法案》

  2008年6月19日,几经波折的新农业法案出炉,该法案可谓2002年法案的强化版本。不仅农业补助金额再次上升,达到了2900亿美元,新法案内容除了维持目前对于玉米、小麦、大麦、大豆、棉花等农作物的补贴,还将补贴范围扩大到了其它所谓的专业农作物,如水果及蔬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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