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用户名: 密码:  
  ·中文版 ·英文版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首页 海外上市申请 海外上市动态 国企海外上市 国际财经 国内财经 政策动态 高端访谈
新闻 海外上市研究 国内上市动态 民营企业上市 中小企业 财富故事 企业之星 创业指南
会议 海外上市法规 海外上市案例 海外交易所 服务机构 风险投资 并购重组 私募融资
培训 海外上市博客 海外上市百科 上市公司人才 常见问题 图片新闻 视频播放 留 言 板
       栏目导航 网站首页>>国际财经
 

FT中文网:美国证交会拟减轻外国上市公司申报负担

  录入日期:2005年12月5日   出处:FT中文网        【编辑录入:本站网编】

    英国《金融时报》安德鲁·帕克(Andrew Parker)纽约报道 在纽约上市的外国公司,将可以通过更为简便的途径,终止代价高昂的在美财务申报义务。
  根据美国现行规定,即便一家外国公司终止在纽约上市,它可能仍必须无限期地继续向美国证监会(SEC)递交财务报表。
  但是,预计美国证监会将于下周提出改革上述规定的方案,作为帮助美国(交易所)赢得新上市公司的一个重要方式。
  纽约证交所(New York Stock Exchange)和纳斯达克(Nasdaq)市场均面临伦敦和香港日益激烈的竞争。
  欧洲企业一直迫切要求进行改革,因为自2002年美国《萨班斯-奥克斯利法》(Sarbanes-Oxley)出台后,上市公司向美国证监会履行申报义务的成本大幅攀升。该法要求在年报中纳入反欺诈的内控质量声明。
  美国证监会不希望正考虑在美上市的公司认为,它们会永远承担向监管部门申报的义务。
  美国证监会公司财务部门主管艾伦·贝勒(Alan Beller)告诉《金融时报》,证监会考虑此项改革,是因为“我们不认为公司应该感觉到陷入我们的市场”。
  目前,除非一家外国公司的美国投资者数量低于300位,否则它将无法终止向监管部门申报的义务。
  美国证监会将于12月14日提出新的衡量标准,应能使公司在某些情况下更容易地终止申报。
  对于一家大型外国公司,只要其股票的在美交易额低于世界其它地区,美国证监会就可能提议:如果美国投资者仅持有其10%或更少的股份,该公司应有权选择终止向该监管部门申报的义务。
  在上述情况下,证监会可能会强调公司在美国投资者可进入的主要上市地进行申报的重要性。(译者/梁鸥、牛薇,更多资讯,请登录:http://www.ftchinese.com)
上一篇:伦敦会议施压人民币 G7再度强硬
下一篇:世界经济和贸易空前失衡

 相关专题:
 
  热门文章:
 
 相关文章:
发表、查看更多关于该信息的评论 将本信息发给好友 打印本页
无标题文档
相关搜索
Google
搜索海外上市 搜索本站文章
关于我们--主要业务--广告服务--联系方式

环球财富  中国海外上市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4-现在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大山子南里
Add: Dashanzi Road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China
E-mail: 京ICP备16019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