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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限售股不等于大小非 新股发行改革稳步推进

  录入日期:2009年1月19日   出处: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赵彤刚 蔡宗琦     【编辑录入:本站网编】

  一段时间以来,市场上有许多声音,认为新股发行限售股解禁会极大地影响股市,从而提出“首发限售股就是在新老划断之后的新增‘大小非’”,“新股限售股增量‘大小非’危害远胜于存量‘大小非’”等观点,并因此质疑我国现行的新股发行制度。对此,业内专家表示二者不能混为一谈,限售股不会对我国股市造成根本影响。

  此限售股非彼限售股

  俗称的“大小非”指的是因股权分置改革而产生的限售股。“小非”是指持股量在5%以下的非流通股东所持股份,“大非”则是指持股量在5%以上的非流通股东所持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统计数据,截至2008年11月底,A股市场因股改累计产生限售股4669亿股,其中已解禁1238.29亿股,尚有3419.07亿股未到解禁期;同时,两市累计已减持278.87亿股,减持占比为22.52%。

  除了因股改产生的限售股外,A股市场还因IPO和增发而源源不断地涌出限售股。其中,IPO限售股分为首发原股东限售股、首发战略配售股份两种。

  首发原股东限售股指开始发行前原有股东限制流通的股份,一般限售期长达三年。根据证监会去年9月份发布的新规,若发行人在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之前12个月内进行增资扩股的,新增股份持有人承诺不予转让的期限为12个月,而此前锁定期为36个月。

  首发战略配售股份指第一次发行股票上市时,向某些特别选定的对象发行的占发行数量相当大比例的股份。一般情况下,战略投资者获得配售的股票锁定期限为3至6个月。而在上市公司增发股份时,针对战略投资者的定向增发也要求有一定的锁定限售期,通常需要锁定半年。据统计,新老划断后首发与增发累计产生的限售股数量已达9000亿股左右,远超过股改限售股即“大小非”数量。

  经济学家华生认为,市场之所以将“大小非”和限售股两者混为一谈,是因为两者的流通权都在一定时间内被限制,“但两者并不是一个东西”。

  疏浚限售股解禁压力

  由于混淆了股改限售股和首发限售股概念,一些市场人士对目前的新股发行制度提出质疑,并认为应取消新股发行时限售股锁定时间。对此,华生表示,“我国新股发行制度是与国际接轨的。”从国外成熟资本市场经验来看,取消IPO限售股锁定时间限制并不可取,“适当的限售是为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如果上市第一天大股东就可以大量抛售股票,会加大市场的压力。”

  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左小蕾介绍,目前欧美成熟市场IPO均有部分股票被限售,锁定时间一般在3至6个月之间。

  上海睿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振宁表示,“不能把限售股看成头上的一把刀”,各个国家的股市都有限售股,不能以此来解释牛市和熊市的出现。他介绍,香港市场的有关规定是,只要充分披露信息,限售股解禁后也可以在二级市场上抛售。但若大量清仓导致股价下跌,对上市公司也是不利的。因此,持有人会通过将限售股打折处理给投行来配售。通过场外大宗交易销售限售股不仅时间短,而且也不会影响股价。

  中国证监会也已于去年4月份出台相关政策,要求符合规定的限售股通过大宗交易平台转让,避免引起股价大幅波动。随后推出的可交换债券等相关政策,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限售股解禁压力,对于限售股股东来说是增加了一条低成本融资通道。“通过上述措施疏导,限售股解禁并不会对股市构成根本影响。”李振宁表示。

  发行制度渐进改革

  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在日前召开的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提出,要深入推进发行制度改革,完善股票价格形成和承销机制。对此,华生提出两点建议,一是缩短限售股的限售期限,与国际惯例的3至6个月靠拢,“如果市场预期短时间内限售股就会上市,一旦解禁才不会有大波动”。二是增加首发流通股比例,促使股票价格更加合理。目前,我国《证券法》规定大型企业首发流通股比例不应低于10%,而国际惯例是20%至25%。

  华生以中石油上市为例,其总股本为1830亿股,若按20%的比例计算则有366亿股上市流通。如果以其高达48.6元的上市首日股价计算,则需要1.7万亿元资金,这是市场无法承接的。因此,提高首发流通股比例,股价自然会回落至合理的价位,从而避免新股上市时堆积泡沫。

  此外,在未来完善承销机制的过程中,华生建议改善目前的询价制度,明确大机构的责任,保障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我国目前实行的询价制度并没有强制要求询价人的认购义务,这导致询价缺乏根据,新股发行价格容易出现过高或者过低现象。而按照成熟市场经验,如果股票价格过高,询价机构需要承担包销的责任;如果价格偏低或价值合适时股票就会很抢手,那么将会限制询价机构的购买比例,以保护中小投资者申购需求。“对于这一点,只要对承销程序做出规定就可以做到。”华生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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