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经济陷入衰退、中国经济增长也面临严峻考验的背景下,中国的创投产业依然蓬勃发展。投资者对中国内地市场的投资热情不减,行业流动性也十分充裕。
日前,德勤税务及商务咨询合伙人张宝云表示,2009年前两个月,在内地成立的风险投资基金(VC)和私人股权投资基金(PE)总额达到15亿美元。
其中政府支持的基金占比达到60%,比去年四季度50%的比例高出了10个百分点。政府引导基金的数量和规模呈现出不断增长的趋势:四川绵阳的产业基金、苏州政府、中关村、武汉等地都在跟各大外资基金洽谈合作方式。
尽管资金踊跃地安营扎寨,但受宏观经济形势的压力,以及退出机制受限,PE/VC会更谨慎地挑选行业和企业,投资活动肯定比去年“冷”。
她还表示国家即将颁布一个“私募基金法”,规定VC/PE的设立条件、法律责任、注册资本、注资步骤、规范运作、政府支持、跟政府引导基金的关系等。草稿中已经取消了中外合作的形式,倾向于采用公司制或者有限合伙制。目前各地的私人股权基金协会都在积极推动,预计今年会出台。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公司制的VC/PE投资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投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没有用完的抵扣额还可以结转至以后抵扣。
这一税收优惠不仅可以用于抵扣分红或者资本利得的税收,还可以用于抵扣其他方面的收入。
张宝云介绍,这项税收优惠适用于投资总额比较大、投资项目较多的基金。多个项目产生的税收抵扣额度可以混合使用。但为了更好地利用这一抵扣额,应该事先做一些税务筹划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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