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1日结束的第二次中英经济财金对话上,两国达成21项共识。在资本市场发展方面,两国承诺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以不同方式在对方交易所上市。
双方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国公司以不同方式在伦敦交易所上市,中方也同意按照审慎监管原则,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公司(包括英国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形式在中国证券交易所上市。在对话期间,英国金融服务局和中国保监会签署了互换双边合作协议。
中国保监会副主席李克穆在成果吹风会上对记者说,允许境外企业到中国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并不是第一次提出来,但这次特别强调了包括英国公司在内的境外公司,境外公司在中国内地上市需要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和程序。
他说,如果境外公司发行A股,必须符合中国的证券法和公司法,以及系列行政规章。如果发行存托凭证,那么还有待解决一些法律和技术上的问题,因为它是一个新的证券品种,面临存管行、托管行、股票和凭证之间的交换等一些技术上的问题。不过,他表示,在这次中英经济财金对话中,双方都表示愿意一起努力来解决这些法律和技术上的问题,共同推动这件事情的发展。他说,现在还无法判定A股和存托凭证哪个会比较快,哪个障碍先解决就哪个先行。
除此之外,两国达成的21项共识还取得了其他成果。英方重申支持欧盟尽早给予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并将继续发挥建设性作用。双方同意共同努力扩大重点在航空、环保、生物技术、医药、电子和先进工程等领域的双边贸易。双方还同意充实由王岐山和达林在首次对话上共同批准的金融部门技术合作和交流项目的内容。
围绕支持经济增长和社会福利这一议题,双方达成了5项成果,同意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恢复市场信心,促进世界经济增长;支持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改革,提高发展中国家的代表性和发言权,并为此制定明确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等;推动实现千年发展目标。另外,中方赞赏英方承诺提前完成官方发展援助占国民总收入0.7%的目标。
在加强双边能源与环境合作以及支持绿色增长方面,双边就加强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发展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等领域的合作达成了多项共识,同意以贸易、投资、技术转让和合作研发等多种方式进行合作。其中,双方同意以武汉、重庆等城市为试点,深化双方在可持续城市发展方面的合作。
双方一致认为,深化节能环保和能源领域的合作不仅有利于化挑战为机遇,促进经济复苏,而且有利于共同有效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实现长期的可持续发展。
贸易和投资是中英两国关系的核心内容之一,中英双方重点就推动多哈议程、反对贸易和投资领域的保护主义、贸易融资、进一步加强两国贸易和投资领域的合作等进行了广泛磋商和交流,并达成了许多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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