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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社主编揭上市公司黑幕遭非法拘禁案开审

  录入日期:2009年7月15日   出处:中国青年报((北京)        【编辑录入:本站网编】

中国青年报7月15日报道 因涉嫌以暴力手段非法拘禁《证券市场周刊》女主编于颖,刘唐宁、张向辉等5名被告人7月14日上午在北京海淀区法院出庭受审。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5月~2008年6月,被害人于颖因在《证券市场周刊》上刊登相关文章引起被告人刘唐宁等人不满。2008年7月9日21时许,在刘唐宁授意下,被告人张向辉、张家玮、曾鹏、赵晓龙在北京海淀区北五环上清桥附近,将正在驾驶汽车的于颖截下,并强行带上被告人张向辉等人的汽车,随后对于颖采用纱巾堵嘴、塑料袋套头等手段,并实施威胁,胁迫于颖在刘唐宁提供的“更正启事”上签字并保证在《证券市场周刊》上发表。7月10日2时许,张向辉等4人将于颖释放。

被告人张家玮、曾鹏于2008年12月29日被抓获归案,被告人刘唐宁于2009年2月7日被抓获归案。被告人张向辉、赵晓龙分别于2009年2月6日、18日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检方表示,于颖曾在《证券市场周刊》上刊登过3篇关于太平洋证券上市的文章。《证券市场周刊》采写该组文章的记者证实,文章发表后,他也曾受到威胁。

现年39岁的第一被告人刘唐宁被捕前系北京蓝川伟业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刘唐宁因犯抢劫罪于1987年10月曾被北京海淀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1992年3月刑满释放。现年29岁的第二被告人张向辉被捕前系蓝川伟业公司的副总经理。被告人张家玮、曾鹏、赵晓龙的户籍所在地同为吉林省长春市。

据悉,《证券市场周刊》刊登的“引起被告人刘唐宁等人不满”的文章是指《明天系券商借壳内幕》、《太平洋证券上市路径》、《证监暗洞——太平洋证券“特批”上市几大疑问》3篇文章。

刘唐宁当庭表示,于颖在《证券市场周刊》上刊登的上述文章是关于太平洋证券违规上市的情况,给该公司造成了不小的影响,他也是“帮人做事”。这件事情一开始是他让张向辉去找于颖谈,他本来的意思是按照“经济交往”去做。

但张向辉等4人找于颖谈话的方式却是以暴力手段进行。被告人赵晓龙在向警方投案后,曾供述:“到晚上八九点钟,那女的开车回家,我们就开车跟着,张向辉在一个环路上以石子溅起蹦坏了窗户为由将那女的骗下车。我和曾鹏一左一右抓着那女的。张家玮开她的车,张向辉带着张家玮把车停在一个路口。之后,张家玮开车,张向辉在后座上对那女的进行威胁,用塑料袋蒙头,并威胁打艾滋针什么的。后张向辉让我和曾鹏、张家玮下车,他单独和那女的在车上聊。”

著名刑辩律师钱列阳为第一被告人刘唐宁出庭作罪轻辩护。他希望法庭在对刘唐宁认定有罪的同时,给予缓刑。钱列阳称,刘唐宁的家属已有明确表示,愿意支付于颖的精神赔偿费。

记者注意到,受害人于颖没有出现在当天的法庭上。

对于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5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并在最后陈述时向于颖致歉。

“这件事虽然不是我的本意,但我认罪,同时向受害人表达歉意,愿意赔偿于颖的经济损失。”第一被告人刘唐宁在最后陈述时说。

庭审结束后,记者就“刘唐宁等人到底是在帮谁做事”采访出庭检察官,但检察官表示“不得而知”。

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将择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本文来源:中国青年报 ) 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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