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09月08日
股改中H股及B股股东将无法获得赔偿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吴晓求近日表示,在股权分置改革中,A股企中中含有 H 股及 B 股的企业,其中 H 股及 B 股股东将无法获得赔偿,亦不认为有关 A 股企业会面临诉讼潮,主要是因为 A 股企业的非流通股东申请的只是 A 股的流通权,而并非 H 股的流通权,因此股改基本上以 A 股两类股东之事,并不涉及 H 股股东。
不过,他承认股改中,实质上对 H 股及 B 股股东可能带来损害,所以 A 股在作股权分置方案时,一定要作出对双方利益都不会带来损害的方案。
他又指出,上述 H 股将不会获得赔偿之事,已在较早前推出股权分置指导意见中体现,国内 A 股目前非流通股67.5%由国家持有,市值相当于2万亿元人民币。
股权分置改革将于明年底完成
在被问及 A 股有1400间公司,何时能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时,吴晓求表示,完成了市场值的80%后,基本上已完成股改,预计明年底可以完成。
不过,他也承认股权分置改革将带出不少新问题,包括由现时的一股独大演变成由内部人士控制的公司,这将会是 A 股的悲剧,因为中国的真正经理人尚未完成,将出现更多财务欺诈,并令并购活动变成投机活动,成为高级“扒手”的投机场所。
除出现新问题外,他还表示,股改后会带来些有利的影响,包括大股东与上市公司之间的不平等关连交易将逐渐下降,并购价格将更趋于市场化,不会像现在有太多的投机成分在内,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机制,也将会逐渐完成,中国资本市场功能将会正常化,相信股改完成后,投机活动将变成投资活动,中国届时将会成为全球资产管理中心。
非流通股需支付流通股东的市场对价平均水平30%
另外,吴晓求表示,在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东为取得和流通股东同等权利的流通权,需要支付流动股东的市场兑价值,平均在30%。
在46间股权分置改革的试点企业中,非流通股东支付流通股东的加权平均市场兑价平均在30%,其中宝钢在22%,未来股权分置市场兑价应不会低于上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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