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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于成员国政府和各银行要求根据各国情况调整法规的压力,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起草的新法案允许证券交易所以外的金融机构从事证券交易。 该法案允许银行在多种情况下直接从事交易而无需向证交所报告,这样证交所和银行及其他贷款机构之间首次出现了竞争。 欧盟委员会负责金融服务的戴维?莱特(David Wright)说,这样一来,欧洲的投资市场将同美国类似──长期以来美国的银行对于证交所外的交易有一定自主权。 他说,该法律还将令欧盟25个成员国间的交易更为自由。 莱特预计法令将于今年7月最终确定,于2007年11月起执行。 美国和欧盟一直在努力协调各自独立的金融系统,为两地公司间的投资创造便利条件。 欧盟委员会最初希望就证券交易问题制定一套通行所有25个成员国的法律。不过以德国为首的各国政府和银行反对这项计划。 银行担心执行该法律代价不菲。比如,该法令最初要求银行对和客户的所有谈话录音。而新法律将录音列为可选择执行的项目。 各国政府担心这些规定将与本国法律冲突,从而造成法律模糊。欧盟各国政府最初在2004年通过了一个较为宽泛的立法,不过许多细节还有待在以后单独的法律中决定。欧盟委员会表示现在这项法律依靠所谓的“指令”执行,可由各国政府修改。草案将交易报告、记录保存、利益冲突的管理、组织要求交由各国政府决定。 伦敦的金融中心曾游说反对最初的提案,现在对修订草案的态度却很积极。英国银行协会(British Bankers' Association)的执行董事迈克尔?麦基(Michael McKee)说,“这不是那种非常僵化的规定”,政府“如果有充分的理由,可以有不同意见。”德国银行协会(German Bank Association)将修改后的草案称为“积极的进展”。 欧洲两大证交所Euronext NV和Deutsche Borse AG的发言人表示,需要更多时间仔细研究该法案。(《华尔街日报》中文网络版供稿并保留版权;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摘编。更多资讯,登录《华尔街日报》中文网,网址:http://chinese.wsj.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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