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用户名: 密码:  
  ·中文版 ·英文版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首页 海外上市申请 海外上市动态 国企海外上市 国际财经 国内财经 政策动态 高端访谈
新闻 海外上市研究 国内上市动态 民营企业上市 中小企业 财富故事 企业之星 创业指南
会议 海外上市法规 海外上市案例 海外交易所 服务机构 风险投资 并购重组 私募融资
培训 海外上市博客 海外上市百科 上市公司人才 常见问题 图片新闻 视频播放 留 言 板
       栏目导航 网站首页>>政策动态
 

国资委公布《办法》规范地方国资监管

  录入日期:2006年5月11日   出处:证券时报        【编辑录入:本站网编】

证券时报记者 林旭

本报北京电 国务院国资委昨日公布《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暂行办法》,这是国资委第一次制订针对地方国资监管工作的部门规章,今后对地方国资监管的指导监督将有章可循。

根据《办法》,国务院国资委对地方国资监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的范围包括8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履行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职责;规范国有企业改革、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以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监督、清产核资、资产统计、综合评价等基础管理;国有企业财务、审计、职工民主监督等内部制度建设;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法制建设等。

《办法》确立了四种监督制度:一是规范性文件的抄报;二是法规实施的督查;三是举报案件的查处,即国务院国资委对举报地方国有企业违规进行改制、国有产权转让等致使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应当督促省级政府国资委组织调查处理;四是重大事项的报告,即省级政府国资委应当将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名单、本地区企业汇总国有资产统计报告、所出资企业汇总月度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国务院国资委。


上一篇:我国首个规范地方国资监管办法出台
下一篇:中国引资政策冷思考

 相关专题:
 
  热门文章:
 
 相关文章:
发表、查看更多关于该信息的评论 将本信息发给好友 打印本页
无标题文档
相关搜索
Google
搜索海外上市 搜索本站文章
关于我们--主要业务--广告服务--联系方式

环球财富  中国海外上市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4-现在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大山子南里
Add: Dashanzi Road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China
E-mail: 京ICP备16019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