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张媛源12日北京报道】
有关人士今日透露,为了加大对于非法发行和非法证券经营活动的打击力度,证监会正在筹备成立专门部门对其进行监管。
《证券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设立证券公司或者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的,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予以取缔”。而国务院办公厅去年底发布的《关于做好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公司法〉的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指出,“证监会除继续受理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公司申请外,暂不受理其它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根据证监会的监测,目前进行公开发行不上市的公司都未经过证监会的核准。
据介绍,近年来,非法发行和非法证券经营活动在我国许多地区频繁发生,由于目前国内既存股份公司数量众多,且新《证券法》实施后,随着股份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降低、授权资本制的实施,设立程序的简化,新的股份公司将会大量产生,加上非上市公众公司多具有创业型企业的特点,经营风险大、失败率高,客观上加大了监管难度。此外,股份公司公开发行或者变相公开发行是非法证券经营活动产生的根源,不法中介公司在其中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一些地方成立的股权托管机构也为非法证券经营活动提供了平台。
据悉,证监会将联合公安、工商部门以及地方政府协同作战,打击非法发行和非法证券经营活动。另据透露,证监会新筹建部门名称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部”,同时还将陆续出台一系列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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