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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通过送股支付对价并非国有资产的流失

  录入日期:2005年9月21日   出处:上海证券报        【编辑录入:本站网编】

    在股权分置改革的进程中,市场各方通过充分沟通与协商,逐渐达成了以支付对价的形式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共识,其中送股成为市场各方最为接受的方式。但是,也有舆论担心,国有大股东以送股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会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非流通股股东改变其"暂不流通"的承诺,通过股权分置改革使其所持股份取得流通权,必须取得流通股股东的同意。而且,股权分置改革增加了股票的流通量,可能影响二级市场股价和现有流通股股东的利益。所以,非流通股股东支付一定的对价,出让部分利益,才有可能取得流通股股东的同意。

  非流通股股东以何种形式来支付对价,需要切实考虑上市公司的实际。送股方式之所以最受欢迎,不仅因为它直接明了,为普通投资者所熟悉和认可,而且也没有损害非流通股股东的利益,所以成为股权分置改革最为成熟的主流对价模式。据最近的一项问卷调查显示,50%的投资者最倾向于送股,承诺溢价收购等其他组合方式的支持率不足10%。据统计,在已经完成股改的45家公司中,送股的达43家。

  那么,送股是否会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呢?我们可以来算一笔账。股改之前,国有非流通股份的流通、变现,只能通过协议转让或司法拍卖的形式,以净资产作为定价的基础。据统计,今年以来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转让业务中,经法院执行的平均价格是1.64元,仅为市场平均净资产的63%。即便是一些经国资委等部门批准的转让业务,平均价格也仅为3.15元,远低于两市4.8元的平均股价。

  股权分置改革后,国有股的定价将从以净资产作为定价基础转变成以市场流通价格为交易和估值的基础。因而,看待国有资产是流失还是增值,不能以持有的股份多少来看,而应该从占有的市值多少来计算。最近,南方某省的领导为股权分置改革算了一笔账,颇能说明问题。该省150余家上市公司,非流通股有470亿股。如按净资产计算的话,价值不足1000亿元。如果参加股改,按照市场平均水平支付一定对价后,即使按历史上股市最低点的平均股价测算,其市值也超过1500亿元左右,增值巨大。

  从实践来看,股改无论是对流通股股东,还是对非流通股股东,都带来了收益。已经完成股改的公司流通股股东所持股票的市值平均增长了12%左右,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票的市值在支付了对价之后,也有所增长。如果按照净资产溢价来计算的话,非流通股股东权益增长了70%以上。

  可见,国有大股东以送股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不仅没有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事实上通过股改,使国有资产流动起来、盘活起来,在流动中得到保值增值。而且,投资者在股权分置改革中看到了具体的利益,他们对证券市场的信心得到加强,证券市场的稳定与发展也就有了保障,国有资产也会随市场的发展实现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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