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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二板市场韩国二板市场上市要求

  录入日期:2005年9月30日          【编辑录入:本站网编】

韩国的二板市场建立于1996年7月。它仿照美国的“纳斯达克”市场,定名为“高斯达克”(KOSDAQ)。

上市条件 :

韩国对企业在“高斯达克”市场登记上市所规定的条件各有不同。对于风险企业,只要其股票分散比例达到20%,监事认为适合上市,即可登记上市。而对于一般企业,则有三种选择:一是建立企业为3年,股东交付的资本金为5亿韩元,股票分散率为20%,有经常收益,无资本蚕食情况,负债比例不超过同行业的1.5倍,监事没有意见;二是自有资本为100亿韩元,资产总额为500亿韩元,股票分散率为20%,无资本蚕食情况,负债比例不到同行业的平均数,监事没有意见;三是自有资金为1000亿韩元,股票分散率为20%,资本金蚕食不足50%,负债比例不超过同行业的400%,监事无意见,一般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登记上市。

按照“健全高斯达克市场的政策”规定,一般在“高斯达克”市场登记上市时,小额持股者必须达到500名以上,这些小额持股者应持有500万股以上,占股票发行总数的30‘yo,而过去小额持股者的人数规定是100名以上,持有200万股,占股票发行总数20%。政府提高股票分散比例的主要目的是减少不公正交易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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