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有限責任公司昨日正式開業,吹紅了當日的股市。滬綜指開於1134.44點,高開2.67點;深成指開於2849.34點,高開1.78點。
滬綜指最高1155.78點,收於1155.48點,上漲2.10%,兩市共成交144億元。
商報訊(記者苗燕)經過近3個月的籌備,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保護基金公司”)於昨天正式開業。今後,券商破產後投資者的債權將有專門的基金予以償付。與此同時,經國務院批准,證監會、財政部、人民銀行於6月30日聯合發佈的《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管理辦法》也於昨天正式亮相,這標誌著證券投資者保護工作進入操作階段。
據記者了解,投資者保護基金公司由國務院獨資設立,註冊資本為63億元,董事會成員9人,董事長由中國證監會機構部副主任兼風險辦主任陳共炎擔任,公司的辦公地點設在證監會所在的富凱大廈4層。公司除籌集、管理和運作基金外,也負責監測證券公司風險、參與證券公司風險處置工作。同時,還負責組織、參與被撤銷、關閉或破產證券公司的清算,及管理和處分受償資產,維護基金權益等。
而賦予基金公司上述權利的,正是共32條的《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管理辦法》。《辦法》詳細規定了投資者保護基金的籌集方式和用途,同時,也對負責該基金籌集、管理和使用的保護基金公司的職責和組織機構及監管等相關問題做出了明確規定。
《辦法》規定,基金主要用於證券公司被撤銷、關閉和破產或被證監會實施行政接管、託管經營等強制性監管措施時,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對債權人予以償付。保護基金公司的相關負責人表示,中國的保護基金將按照“取之於市場、用之於市場”的原則籌集,不會增加投資者的負擔。基金主要來源於滬、深交易所超過上限的風險基金交易經手費;境內註冊證券公司的部分營業收入;發行股票、可轉債等證券時,申購凍結資金的利息收入;依法向有關責任方追償所得和從證券公司破產清算中受償收入;國內外機構、組織及個人的捐贈及其他合法收入。
上述負責人表示,證券投資者保護制度類似於存款保險制度,是資本市場發達國家和地區普遍建立的一種保護證券投資者的基本制度,也是證券市場監管體制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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