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用户名: 密码:  
  ·中文版 ·英文版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首页 海外上市申请 海外上市动态 国企海外上市 国际财经 国内财经 政策动态 高端访谈
新闻 海外上市研究 国内上市动态 民营企业上市 中小企业 财富故事 企业之星 创业指南
会议 海外上市法规 海外上市案例 海外交易所 服务机构 风险投资 并购重组 私募融资
培训 海外上市博客 海外上市百科 上市公司人才 常见问题 图片新闻 视频播放 留 言 板
       栏目导航 网站首页>>政策动态
 

“两税合一”最快将于明年元旦起实施

  录入日期:2007年3月7日   出处:东方早报        【编辑录入:本站网编】

早报记者陈其珏 实习生黄锴

预算报告提到,今年将积极配合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等改革,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业内人士指出,以“两税合并”为主旨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极有可能在本次“两会”中通过,最快将在明年1月1日起实施。

由于该法实施后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有望一律为25%,此举将对A股市场带来重大利好。

外资政策的重大调整

“两税合并”的背后其实是中国数十年来经济和社会发展变迁的大背景。改革开放后,为了吸引外资,我国给予外资企业“超国民待遇”的税收优惠,相比之下,境内企业在税收方面处于劣势。

多年来,外资企业的名义税负为15%,实际税负水平为11%,远低于法定的33%。在“异税制”实施了十余年后,我国对外资投资进行了重新的审视和评估,从单纯的吸引外资、拉升GDP 转向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

“打个比方说,我国正从对外资的来者不拒转向挑肥拣瘦。”市场人士王吉舟昨天告诉早报记者,这种变化反映在各地对外资投资给环境、社会、经济造成的影响评估更加科学化,相关管理部门对国民经济安全更为重视,外资的控股比例和所涉足的行业都要受到更加严格的审核。

外资将冷落欠发达地区

“外资企业是国内中小民企的主要竞争对手,尤其是一些制衣和制鞋行业等。为了降低成本,外企将生产基地搬到中国境内,同时又享受了税收优惠,这对国内民企无疑是很大的打击。而两税合并后,国内民企的竞争优势有望增强,是对民企行政上的保护。”王吉舟称。

他同时指出,今后国内还可能对外企开办新厂加大审批难度。不过,这些政策都只是战术上的优势,并不是战略上的优势。

而对国内一些不发达地区,“两税并轨”政策则有着消极影响。“外资企业往往倾向于在沿海地区寻找着陆点,本来就不愿意去一些不发达地区进行投资,两税合并后,外资企业对发达城市的投资热情不会受到什么影响,但同时就更不愿意投资于落后地区了。”王吉舟说。

考虑到一些发达城市在十几年前的投资环境也不规范,而目前的不发达地区也需要外资注入,带来产业结构升级和经营管理的优化,为此他提议可先在发达地区推行“两税合并”的政策,落后地区暂且先不要执行。

对A股属重大利好

由于新税法有望提高境内企业的竞争力,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其是重大利好。

东方证券分析师刘晓彤表示,所得税并轨对A股市场属重大利好。如果按并轨后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估算,考虑到行业性优惠、部分地方性优惠等税收优惠政策措施将仍然存在,两税合一将可使A股市场全部上市公司净利润提升5%-6%。

另有业内人士指出,“两税合并”将大大提振银行业利润,是对金融股实实在在的利好因素。西南证券李明指出,“两税合并”后受益最大的依次是银行、煤炭、通讯、酒类、钢铁、石化、零售等行业。而银行业的业绩可能同时受到营业税下调的推动,因此对银行股的热烈追捧,其中就包含着对于银行方面税制改革的预期。

“值得注意的是,两税合并对一些打算被外资收购或与外资合并的上市公司来说,则是一个重大利空。”王吉舟说。

“此外,部分原本享受更大税收优惠的国内企业在‘两税合并’后就可能失去原来的优惠。对他们而言,此举也不会带来实质性利好。”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刘小兵昨天对早报记者说。

老外企享有过渡期

此前,如果外商投资企业在国内已经交了税,则可向国外派发股息。但如果他们把应该支付给投资者的股息投到本企业或新的外资投资企业,则可以到税务局申请40%-100%的退税,如果再投资企业是先进技术或出口企业,则可以享受100%的退税。

而“两税合并”一旦获得通过,很多外企担心再进行投资就不能退税了。此外,坊间还流行另一种说法,外企在新税法通过前设立生产型企业可以享受“两免三减”、15%的税收优惠,在新税法通过后再设立企业就无法享受这项优惠。

“老外企暂时还不必过于担心,因为新税法会设置过渡期。”刘小兵告诉早报记者,新税法对在新法公布前已设立、按原税法享受15%、24%等优惠税率的老外资企业,允许它们可以在新法实施后5年内享受过渡性照顾,在5年内逐步过渡到新税率。对按照原税法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的老企业,在新法实施后也还可以按原来规定的标准、期限继续享受尚未享受完的优惠政策。

“不过,在新税法颁布后成立的新外企将肯定无法得到优惠了。”刘小兵最后说。


上一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下一篇:企业所得税法如获通过 计划明年1月1日实行

 相关专题:
 
  热门文章:
 
 相关文章:
发表、查看更多关于该信息的评论 将本信息发给好友 打印本页
无标题文档
相关搜索
Google
搜索海外上市 搜索本站文章
关于我们--主要业务--广告服务--联系方式

环球财富  中国海外上市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4-现在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大山子南里
Add: Dashanzi Road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China
E-mail: 京ICP备16019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