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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稳步推进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这是首次在如此权威的文件中出现“综合经营”的提法,具有重大意义。它标志着我国金融业的经营体制将实现一次转型,从分业大步迈向综合经营。 综合经营是指银行、证券和保险业可以跨业经营的金融制度,它是我国经济和金融发展的需要,也是迎接金融业开放挑战的必然结果。 未来五年,在国民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的基础上,我国金融资产有望达到50亿元。这意味着,13亿人口将人均约4.5万元的金融资产。快速增长的金融资产,需要跨产品、跨市场、跨机构的金融服务以及全功能的资产管理业务,以实现收益最大化,并有效规避风险;而个人财富的累积更需要金融机构提供一站式的多功能金融服务。 综合经营也是国际金融业发展的主流。目前除我国外,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已经实现综合经营。2006年11月后,我国的金融市场将全面向外资开放,这将给我国金融行业带来严峻挑战。在全球金融机构实行综合经营的大趋势下,国内金融机构亟待需要通过综合经营提高竞争力。 为提高金融业的效率和竞争力,最大限度地利用现有营业网点、信息技术和人才,提供多种金融服务,以降低运营成本,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服务,随着国民经济的增长,金融业要求综合经营的呼声也日益强烈。 事实上,我国目前无论是产品还是机构都已出现了综合经营的萌芽,如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推出投资连接保险等新品种,再比如多类金融控股公司的出现。而将综合经营写入规划后,我国金融业必将迎来一个大发展的五年,由其主导的创新和并购将成为届时金融市场的主旋律。 创新,不仅表现在产品和服务上,还表现在组织形式和管理等诸多方面。在推动综合经营的过程中,各类跨市场、跨业务的交叉产品和服务将层出不穷;在组织形式上,金融控股公司在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之外将成为又一类金融机构;管理创新则将体现在,各类金融机构在发展综合经营的过程中推出事业部制、代理制等。围绕着控制与反控制、合纵连横或分化瓦解,金融机构间必将荡起一轮波澜壮阔的并购潮。 金融业竞争的加剧,更是综合经营体制下的题中应有之义。各类金融机构都可以从事类似的业务,届时,金融机构将比的是资本充足率、内控严密性、管理效率……而竞争的加剧,又将提高金融业的效率,优胜劣汰,从而加强金融市场的整体功能,提高市场运行效率。 在目前我国实行严格分业监管的法律框架下,综合经营的空间到底有多大?业内人士普遍认为,金融控股公司是推进综合经营的一种现实选择。它有着“集团控股、联合经营;法人分业、规避风险;财务并表、各负盈亏”的特点,可以搭建一个统一的服务平台,打通货币市场、证券市场和保险市场之间的联系,推出综合服务业务。当然,其可能出现的关联交易、风险传递、利益冲突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体制和立法。这也是温家宝总理在对《建议》作说明时所特别强调的。 可以预见,随着金融综合经营试点的推进,金融机构的实力此消彼长,我国的金融版图将随之重绘:银行出于资产证券化和资产重组问题的考虑,愿意投资证券类机构,在发挥网点优势的基础上也会参与保险和基金业务;保险公司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将更多地投资证券类机构,为利用银行网点销售保单将会投资银行以获得更多回报;证券公司则可利用自己的网点和人才,来入股资产管理公司和基金公司。 而随着综合经营从试点走向推广,银、证、保、信托等不同行业之间交叉的情况更普遍,一轮或可与上世纪后叶英国、日本和美国“大爆炸”相比肩的金融改革,将会在我国出现,一幅全新的金融版图将逐步展现其壮美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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