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业内领先的独立风险咨询及内部审计服务公司甫瀚公司联合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公司治理中心、国家行政学院领导人员考试测评研究中心,共同发布了2007年度中国上市公司100强公司治理评价报告,通过对上海、深圳和香港等地上市公司按市值(截至2006年6月30日)排名的前一百家样本公司进行调查和分析,发现中国上市公司整体的公司治理水平在过去一年有所上升,法律政策环境和股权分置改革对上市公司治理的改善有明显的促进作用。
据了解,此次选择的100个样本公司覆盖了金融、交通、电力和运输物流等29个行业。其中市值最大的为中国银行,最小的为上海电气集团,样本公司总市值占同期沪、深、港股总市值的59%。评价指标体系包含了股东权利、对股东的平等待遇、公司治理中利益相关者的作用、信息披露和透明度、董事会和监事会等六大方面,具体评价指标数量为101个。
研究发现,2007年度所有样本的公司治理仍处于中等水平,评价体系各指标中,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和透明度”方面做得较好,平均得分为77.21,然后依次是“平等对待股东”(68.8)、“监事会的责任”(60.05)、“股东权利”(58.39)和“董事会的责任”(56.04),“利益相关者的作用”与公司治理的最佳实践差距最大,平均分仅为24.93。与前两个年度相比,“信息披露和透明度”、“平等对待股东”依然是做得最好的两个方面,“利益相关者的作用”依然是最差的环节,而“股东权利”的得分与以往相比有所上升,是一个积极的变化。
此外,2005年5月启动的股权分置改革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治理机制产生的影响已经初步显现,绝大部分上市公司在最近的1-2年内纷纷建立了投资者关系部,由董事会秘书直接负责投资者关系。在上市公司100强中,有72家公司在网页上设立了投资者关系专栏,公布公司章程、年报、公司公告等各种信息。
但是上市公司在股权结构、关联交易、股东大会及其权利等焦点问题上,相比股权分置改革前尚无实质性进步。评估中还发现,即使是百强企业,股东会和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也还基本是停留在表面文章多、实际作为少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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