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发银行昨日发布公告称,2月15日其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通过了浦发与花旗签署《战略合作第二补充协议》的决议。
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6人,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34%,其中流通股同意决议的股份数占比为77.65%。
去年12月22日,浦发召开董事会议,同意与花旗及其关联机构签订《战略合作第二补充协议》,本报曾作过相关报道。根据该协议,双方将相互终止相应排他性条款,花旗将增持浦发股份至19.9%,并承诺继续向浦发调拨和投入资源,帮助其在今后5年内成为一家优秀的商业银行。
据悉,19.9%并不是花旗持有浦发股权的上限。根据双方补充协议对增持上限的规定,在征得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相关监管机构同意的前提下,花旗银行及其关联机构可以增持浦发超过19.9%的股权。
对于增持价格,补充协议称价格将在浦发届时的流通价格波动范围内由双方协商确定。浦发行董事长金运表示,增持价格的浮动取决于三个因素,一要看国家法律的规定,二要看浦发银行流通股的市场价格,三要看双方战略合作中花旗银行的义务履行情况如何。
据透露,浦发将会选择适合的时机在海外上市,具体上市计划一直在积极谋划中,时间可能会在2006年。另外,浦发正在和一家外资金融机构共同筹建合资基金管理公司,预计不久将会有消息公布。
业内人士分析指出,排他性协议的终止对双方来说都有好处,浦发可以在合作中拥有更多的自主权,而花旗也可以更加自如地布局其中国版图,如果花旗竞购广发成功,其将能够更深地渗透到长三角和珠三角这两个当前中国经济发展最具活力的地区中去。
浦发行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虽然排他性协议不再有效,浦发和花旗的友好合作仍将继续,花旗近期将向浦发派驻一名高管,具体时间未定。
《国际金融报》 (2006年02月17日 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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