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栾小龙
这里,与国内由证监会发审委审批略有不同的是,新加坡多了个金融管理局审批。
一般来说,国内企业在新加坡等境外上市,有几种比较常见的形式。一种是境内注册、境外上市,被称为H股(在香港上市)、S股(在新加坡上市)、N股(在美国上市),企业资产还在国内,上市不需要中国证监会审批,但需要备案;另一种是境外注册、境外上市,被称为红筹股,其运作方式多为,利用国际上一些地方的高度开放,在英属维京群岛、百慕大(BVI)群岛、开曼群岛等地注册,然后,将境内公司的资产、业务等注入到境外公司内,进行股权互换,最后在新加坡等地上市,这是一种比较多的形式,雪城科技即为此方式,这种方式无需中国证监会审批;第三种是在境外买壳上市。
这其中,红筹股方式最容易被误认为骗局,而实际上,它是一种较流行的国内企业境外上市方式,以民企居多。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观念、视角等不同,在同境外中介机构、监管部门打交道时,往往容易出现我们认为是好的,对方却不以为然的情况。相比国内,新加坡的机构等更多地关注公司的税后利润,对国内非常关注的总资产、净资产、资产负债率等指标,关心较少,同时,特别注意公司的财务、产品研发、市场、人才等方方面面的风险,并关注防范、化解的措施,相比之下,国内对风险的说明,还停留在招股说明书的写作方面。
由于国内外审计制度的不同,国内企业到新加坡上市时,最好以国际会计准则来审计,以避免财务数据的偏差,在财务报表里,新加坡方面比国内更关注企业的现金流量,需要国内企业有足够的心理准备。
尽管华人居多,但新加坡还是在文化背景、经营理念等方面,与国内有较大差别,突出的是,他们高度专业化,做事非常认真,国内企业要在怎样表述自己的企业、如何宣传等上面做更多准备,以让对方理解,弄清楚自己企业的潜力所在。
再一个需要注意的是,国内券商拥有保荐人代表、保荐资格,在企业上市过程中居中心的位置,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资源,实际由其协调,上市推荐、股票、债券等的主、副承销等,也由其负责,因而,其地位极其重要。
但是,在新加坡等地上市,因市场比较规范,各中介机构的独立性非常强,各司其职,企业需要组织的上市服务团队中,包括保荐人、财务顾问、包销商(分销商)、境内外律师、境外审计师、评估师、境内税务师、公关公司、股票保管公司及印刷商等,其中,比较重要的是保荐人(负责协调、重组中的规划、建议、递交材料等)、境外的包销商(即使通过上市审批,如果包销商不买账,股票照样会发行失败,无人认购)、境外律师(境外上市招股说明书每句话都要拿出证据,由律师签字,而这个字比较难签,因而,等于招股说明书主要由律师写)。
当然,到新加坡上市还有许多要注意的细节,而对这些细节、技巧的注意,有助于节约企业的上市成本,提高上市效率。
摘自《证券日报》
2004年0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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