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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报讯(记者焦菁)5月20日,沪深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发布了关于资金申购上网定价公开发行股票的实施办法。对于新颁布《资金申购上网定价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办法》,深证所撰文指出恢复资金申购方式是顺应市场发展需要的必然结果,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深证所指出,原有的市值配售方式已经难以保证投资者的新股溢价收益。但在新股发行定价市场化之后,新股发行无风险收益的情况可能将不复存在,继续采用这种方式已经失去意义。而且目前已有大量的公司完成股改,大量原非流通股股东已经变为流通股股东,其持股市值巨大,按照持有的流通股市值来进行配售,其中签率将大幅下降。 新股发行资金申购冻结的利息全部划给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深证所认为,实行资金申购可以充实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来源。在市值配售发行方式下,只有网下询价发行的部分采用资金申购,由于网下询价发行部分一般只占总发行量的20%左右,因此产生的申购冻结资金利息有限。 如果实行资金申购发行,申购冻结资金利息收入将大幅增加,可显著扩大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来源。 深证所还认为,实行资金申购有利于吸引增量资金进入市场。资金申购能够吸引一大批散户重新入市。目前我国有7000余万股票账户开户数,但存在活跃交易的账户只有3000万户,考虑到多数投资者均持有两个市场的深圳账户,因此市场上的投资者实际也就1500万人左右。大批具有投资能力的居民由于担心股市风险过大尚未进入市场。申购新股风险相对较小,可以满足大量低风险投资者的要求。 【相关链接】 资金申购新股流程 1 申购单位及上限 申购单位为500股,每一证券账户申购委托不少于500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本次上网定价发行数量,且不超过99999.95万股。? 2 申购次数 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新股申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同一证券账户的多次申购委托(包括在不同的营业网点各进行一次申购的情况),除第一次申购外,均视为无效申购。 3 资金交收 结算参与人应使用其资金交收账户(即结算备付金账户)完成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并应保证其资金交收账户在最终交收时点有足额资金用于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 4 申购配号 申购配号根据实际有效申购进行,每一有效申购单位配一个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 5 投资者申购 申购当日(T+0日),持有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交易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根据发行人发行公告规定的发行价格和有效申购数量缴足申购款,进行申购委托。如投资者缴纳的申购款不足,证券交易网点不得接受相关申购委托。 � 6 申购资金冻结 网上发行申购日后第一个交易日(T+1日)至验资结束后第一个交易日(T+3日),网上发行申购资金予以冻结。 7 摇号抽签 如申购数量大于本次上网发行量,申购日后的第三个交易日(T+3日),由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摇号抽签后的第一个交易日(T+4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布中签结果。 8 申购资金解冻 申购日后的第四个交易日(T+4日),对新股申购资金进行解冻处理,并从结算参与人的资金交收账户上扣收新股认购款项。 9 结算与登记 申购日后的第四个交易日(T+4日),主承销商依据承销协议将中签的认购款扣除承销费用后划转到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网上发行结束后,完成上网发行新股股东的股份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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