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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加强金控购并监管,维持转投资门槛5%不变

  录入日期:2006年7月28日   出处:FT中文网        【编辑录入:本站网编】

路透台北电---台湾经济永续发展会议周四首日会议後提出建议,加强金融控股公司购并其他金控的监管措施,虽维持目前首次转投资的申请门槛--持股比率5%,但必须提出购买股权至25%的计划,且未达25%前或未取得过半董事前,不得担任被投资金控的董监事。

此与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立场相同。金管会已于上月底作出相同宣示。经续会参与者包括政府官员、学界、产业界人士等,决议的意见将交由相关机构研议执行。

根据经续会决议,金控购并金控时,首次申请转投资的比率为5%,与现行相同,但需要下列配套措施:

--应避免资本重复使用。

--未来金控公司提出转投资申请案时,应一并提出购买股权至25%之计画,包括资金计画及整并方案。

--金控公司购买股权计画未达25%前,或未取得过半数董事席位前,规定申请转投资公司之内部人不得兼任被投资金控董、监事,并于核准函中叙明作为附带条件。

--法律上负忠实义务对象观念之导正:金控公司所派任之董、监事,其履行忠实义务之对象为所执行业务之被投资公司。如违反忠实义务,将依法负法律责任。

--金控公司申请转投资时,如其董监事大股东、及其他关系人有涉及连结该被投资公司股权之衍生性商品交易者,应一并申报揭露,以加强管理。

与会代表之一,中华经济研究院院长柯承恩提出,为强化公司治理,希望能规范有意转投资的金控公司需有三名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占三分之一席次。不过,因有其他与会代表提出异议,主席裁示发言列入记录,并交由金管会研究。

二次金融改革推行期间,金管会于去年6月放宽金控公司转投资可采分次投资方式,只要首次投资不低于5%即可,相较于原先规定金控必须一次买足25%并纳为子公司,新法增加了金控敌意并购的机会。

今年初金管会依照此规定核准了中信金控<2891>投资兆丰金<2886>不超过10%。中信金因此于6月下旬兆丰金15席董事改选中获得四席董事,引发外界对于兆丰金董事会决议可能外泄等竞业疑虑。中信金也因购并过程有瑕遭处分,中信银前董事长辜仲谅因而辞职。(完)

--记者 李珊珊;审校 蔡美珍/张雅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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