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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修订案征求意见期过半 应者仅数十条

  录入日期:2006年8月15日   出处:第一财经日报        【编辑录入:本站网编】

本报记者赵杰发自北京

今天,国家知识产权局于7月31日正式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已经启动一半时间,而所征求到的意见却不多。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通知,征求意见将于8月30日截止。

征求意见宣传不到位

“截至今天,我们这里共收到了几十条意见”。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负责收集意见的姚忻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这些意见主要是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该局的。他认为,社会对征求意见稿的反响意见不多的原因应该在于,“这个法本身比较专业,普通老百姓一般不会关注”。

姚忻告诉记者,由于收集意见的工作还在进行中,所以还没有对意见进行特别细致的统计和分析。不过,他认为,大家的意见并不是十分集中,“基本上都是从和自己行业相关的角度提出的”。

去年承担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法修改相关课题研究的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陶鑫良认为,征求意见稿引起的社会反响的确不是很大。这主要由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由于宣传力度不够大;另一方面是由于该法是单行法,涉及面并不是很广。

曾代理过诸多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律师魏汝久告诉本报记者,他还没有看到征求意见稿。“但是我个人认为现行的《专利法》问题并不多,在结合中国国情和衔接国际相关法律方面都做得不错了”。但是,由于没有看到征求意见稿,他表示自己也不能对修改稿作过多评价。

但是,有知识产权局的专家告诉本报记者,现行的《专利法》其实“问题不少”,他最早看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修改草案之后,认为“涉及实质性的修改内容并不多,所以就没有了给征求意见稿提意见的想法”。

国家知识产权局研究所的一位专家则认为,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之前的宣传工作做得并不到位,很多人并不知道。由此,他认为,就该法的修改工作,应该举行一个专门的听证会,“邀请企业界的人士广泛参与听证,那样更能达到理想的效果”。

法条效力更靠执行

陶鑫良看了征求意见稿认为,“社会各界之前在承担课题时提出的意见在稿子中都有表述,重点也比较突出。”

陶鑫良透露,昨天上午,他担任主任的上海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法律研究会刚针对修改意见稿召开了会议,梳理出了20条、30条意见,“将在月底前提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

他说,现在对征求意见稿的集中意见大致有三种:其一,认为该稿并没有突破现行的《专利法》;其二,认为现行《专利法》已经很好了,主要的问题在于“执行层面”,修改的必要性不大;其三,认为现行《专利法》有一定问题,应该修改,但是配套的制度建设也应该跟进。

谈及个人看法,陶鑫良认为,此次《专利法》修改是在我国专利取得长足发展的基础上提出的。虽然现行《专利法》的确已经很不错了,但是毕竟现实的发展也暴露了其中不适应的地方。

由此,他告诉记者,征求意见稿主要在权利归属、申请专利权利、强制许可和侵权等方面做了与时俱进的改进。同时,他告诉记者,《专利法》本身是本体,围绕这个本体法还有一整套法律法规构成一个体系,共同构成专利法律制度。所以,一方面《专利法》作为主体,有很多需要修改的地方;同时,我们不能将所有问题的解决都寄希望于这部法;至于执行问题,则是需要相关的制度建设来完成的,而不是法条本身可以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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