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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祝建华 2005-9-27 |
据新华社香港9月26日电 香港财资市场发展委员会26日宣布,将于11月初推出“零售人民币不交收远期外汇合约(NDF)”,合约最低面额1万美元,最初设有5种期限,由1至12个月不等。 身兼财资委员会主席的香港金融管理局副总裁蔡耀君说,“零售人民币不交收远期外汇合约”的推出,说明业界如何通过财资委员会的平台通力合作,推出创新产品,藉以回应市场不时衍生的新需要。 据了解,内地近期推出人民币汇率机制改革后,中小企业及其他零售客户,对方便的金融产品需求增加,希望藉此有助对冲他们所承受的人民币汇率风险。为配合市场需求,财资委员会8月成立工作小组,研究发展“人民币不交收远期外汇合约”产品的可行性,有关工作已于9月中完成。 为方便中小企业及其他零售客户参与买卖,“零售人民币不交收远期外汇合约”最低面额为1万美元,最初设有5种期限,分别为:1个月、2个月、3个月、6个月及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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