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用户名: 密码:  
  ·中文版 ·英文版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首页 海外上市申请 海外上市动态 国企海外上市 国际财经 国内财经 政策动态 高端访谈
新闻 海外上市研究 国内上市动态 民营企业上市 中小企业 财富故事 企业之星 创业指南
会议 海外上市法规 海外上市案例 海外交易所 服务机构 风险投资 并购重组 私募融资
培训 海外上市博客 海外上市百科 上市公司人才 常见问题 图片新闻 视频播放 留 言 板
       栏目导航 网站首页>>国内财经
 

国务院股改调研小组在沪召集座谈会 含B股H股公司股改备受关注

  录入日期:2005年9月27日   出处:中国证券报        【编辑录入:本站网编】

 

昨天,由五部委组成的国务院股权分置改革重点省市调研小组在沪召集座谈会,与当地6家上市公司和2家国有控股股东,就有关股改全面铺开后的工作重点和难点进行了交流探讨。据了解,重点主要集中在含有B股或H股的公司如何启动股改的问题上,何时实施新老划断和股权激励也是参与座谈上市公司关注的两大问题。

参加这次座谈会的公司都尚未进入股改程序,其中,绝大部分是含B股或H股的公司,包括中央企业中国联通、中海发展,上海本地公司海欣股份、上海永久、凤凰股份以及存在重组预期的ST中西,此外,直属上海国资委的锦江集团和上海电气集团作为上市公司大股东代表,也参加了座谈会,这两家集团拥有B股或H股上市公司。

知情人士介绍说,调研小组并没有透露股改的新政策,调研的目的是为了摸清情况、找出难点、积累经验,同时继续为股改鼓与呼。

一位参会的上市公司高管透露说,座谈会开了大约两个小时,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监局、上海国资委、上海金融办也派人参加。

对于是否应该向B股和H股股东支付对价这一敏感问题,有关部门负责人并没有明确表态,只是强调“有关股改的纲领性文件中已经有了可操作性的规定”,并提醒说,股改的前提是上市公司的权益不能因此遭到损害,对价应该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上市公司不承担股改的成本和费用,至少在这一点上,上市公司应该多加注意。有关上市公司负责人会后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他个人理解为可以不向B、H股东支付对价,但在具体操作上一定要谨慎和周到。

在座谈会上,凤凰股份代表提出,大股东希望“先以股抵债再进行股改”的可行性问题,希望证监会能够放开以股抵债的政策口子。

参与座谈的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对“新老划断择机推出”的理解应该有三层:第一层是指,择机恢复增发、配股等再融资活动;第二层是指,IPO实行全流通发行;第三层是指,新老划断应与市场稳定结合在一起。

针对不少上市公司尤其是国有控股公司非常关注的股权激励问题,国资委代表在座谈会上指出,先股改后股权激励是大原则,国资委很快将会出台有关股改的具体政策和程序指导意见。


上一篇:“第二届中国国际金融论坛”将在上海举行
下一篇:全面推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一览表

 相关专题:
 
  热门文章:
 
 相关文章:
发表、查看更多关于该信息的评论 将本信息发给好友 打印本页
无标题文档
相关搜索
Google
搜索海外上市 搜索本站文章
关于我们--主要业务--广告服务--联系方式

环球财富  中国海外上市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4-现在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大山子南里
Add: Dashanzi Road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China
E-mail: 京ICP备16019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