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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内地企业海外上市融资涉及内地权益问题,目前必须遵循的内地法律规定如下: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管理的通知》(1997年6月20日)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促进境外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化改革的意见》(1999年3月29日)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申请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1999年7月14日)
(4)《境内企业申请到香港创业板上市审批与监管指引》(1999年7月21日)
(5)《关于涉及境内权益的境外公司在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2000年6月9日),其中关于"无异议函"的要求已于2003年4月1日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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