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人日前表示,中国即将出台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会进一步给外资银行创造良好的业务平台。 即将出台和正在研究的政策措施包括五项主要内容: 一、出台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管理办法。这个办法出台后,需要有经验的银行做代理。
二、正在酝酿和研究中国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准入问题。银监会鼓励有经验的外资银行或者外国基金管理者以战略投资者角色积极参与其中。
三、正在研究成立外资财务公司的问题。外资和中资的集团公司内部客观需要集中式的财务管理,银监会鼓励境内财务公司吸引境外战略投资者,而且单个机构的参股比例可以达到20%,多个机构参股的比例还可以更高。
四、推进中国中小银行综合改革,引进有经验的战略投资者。外资银行可以通过投资参股,借助国内中小银行的网络,更好地发展银行业务和产品。
五、进一步促进汽车金融公司的发展。目前已批准的三家汽车金融公司,分别是通用汽车、丰田和德国大众。如果发起人是中国的汽车制造商,银监会鼓励它们引入熟悉汽车消费金融或擅长零售业务的境外战略投资者,把风险管理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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