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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按规定对待外资并购 外资并购有规可循

  录入日期:2007年4月12日   出处:国际金融报    作者:李梅影 傅光云     【编辑录入:本站网编】

   4月11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王新培就达能收购娃哈哈一事回答了本报记者的提问,他表示,商务部将严格按照规定对待外资并购。

  对于本报记者提出的商务部对达能收购娃哈哈事件的看法,以及该事件是否会影响凯雷并购徐工等问题,王新培说:“凯雷并购徐工现在正在进展之中,至于会不会有影响,任何事情都会相互有影响,但是影响的程度不同,不同领域的企业或不同谈判对手都会听取各种各样的信息。 
 
  
   中国已出台了有关外资并购的规定,商务部一定会严格按照规定行事,既要增强外国投资者来华投资的信心,同时也会按照规定来保护中国企业的权利。”

  外资并购有规可循

  王新培表示,对外开放是中国坚定不移的基本国策。去年9月8日,由商务部、国资委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正式实施。应该说,并购的环境、规章制度、并购双方以及其他有关方对并购的认识等都会越来越明确,这完全有利于并购工作的开展。外资并购规定实施后,美国高盛集团并购中国食品行业龙头企业双汇集团整体国有产权的方案,顺利获得国资委和商务部的批复。

  就外资并购中国企业是否会导致中国品牌消失等问题,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跨国公司研究中心副主任何曼青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品牌消失或存在都服从于最大利益取向、取决于双方的博弈,看企业自己有没有保住品牌的能力。就外资来说,如果保持品牌是好事,就肯定会坚持。资本的本质是利益尽可能最大化,民族品牌消失的情况肯定会存在,但很难绝对说会怎样,要看双方竞争力、双方利益分配等,取决于很多因素。

  怎样避免中国企业被贱卖?何曼青说,这非常复杂,有很多具体细节,包括要找中介机构做评估、开始做并购的时候就要做好方案等,取决于很多方面的因素。

  达能限定30天履约

  4月11日,达能集团在上海举行新闻发布会。达能亚太区总裁范易谋在会上宣称,达能已在4月9日正式向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宗庆后发出通知函,表示准备以合资公司销售公司的名义,向后者创立的非合资销售公司提出法律诉讼。

  据悉,如果30天内娃哈哈公司管理层不采取任何行动,达能将自动启动法律程序,就违约责任提出正式诉讼。

  为了证明达能拥有娃哈哈品牌的所有权,范易谋公布了1996年达能与娃哈哈签署的合资协议,指出娃哈哈品牌属于合资公司,宗庆后创设的非合资公司“非法”使用了娃哈哈品牌。与此同时,范易谋列举了事实来证明当初合同里的非竞争性条款是“非常清晰,也非常公平的”。

  达能与宗庆后之间一个很大的分歧是,娃哈哈集团里的非合资企业是否违法了。

  日前,宗庆后再次表示,娃哈哈集团里的非合资企业,是在为合资企业“代工”,得到达能的认可,是合法的。

  但是范易谋表示,“事实上,这些非合资企业,按照我们的合同,是不应该存在的。达能也作出了很大的让步,我们愿意付出高额的代价,把它们转移到我们的合资企业当中去。”他表示,达能就是希望能够通过一种友好的协商的方式,与合作伙伴来解决相互之间的纠纷和分歧。

  对于宗庆后可能离开娃哈哈,而达能是否作好准备的问题,范易谋表示,虽然宗庆后作为娃哈哈合资企业的总经理,工作非常出色,但对于任何企业来讲,企业的管理层和所有人都是有所变化的。

  此前,娃哈哈北京经销商4月10日联合发表声明,力挺宗庆后,称自己是娃哈哈的经销商,而不是达能的经销商。

  娃哈哈方面是怎么看待达能的态度呢?记者昨日多次致电娃哈哈集团,但一直无法联系到相关人士。(国际金融报 李梅影 傅光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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