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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的配套规则正在按部就班地推进。就在 4月1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温家宝总理要求“加快推进创业板建设”之后,4月1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涉及创业板发审委和保荐的相关规则征求意见稿。
记者获悉,将要颁布的创业板配套规则将包括,上市、交易规则,信息披露规则,招股说明书格式与准则等,现在所有规则均“按部就班、循序渐进地正在履行相应的必备程序”,5月1 日前后将基本出齐。在修订后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以下简称《发审委办法》)中,明确了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下,发审制度也要做出适当的分层,进行分类管理,即单设独立的创业板市场发审委,专司拟在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发行审核;现有的发行部发审委改名为主板市场发行审核委员会。
值得注意的是,在修订后的《发审委办法》中,关于并购重组委的提法,并未与发审委一样区分主板和创业板。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市场一直担心的是否允许保荐代表人同时做创业板和主板项目,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明确回答本报:对此不做限制。对于同一创业板项目是否需要像主板一样由两个保荐代表人签字,尚未有明确说法,但将“适当放开”,此类规定将在更进一步的细则中明确。(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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