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六年四月四日
前 言
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根据非流通股东的书面委托,编制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本说明书摘要摘自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由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协商,解决相互之间的利益平衡问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及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特别提示
1、本公司非流通股份为国有法人股,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对该部分股份的处分尚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同意。
2、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需经参加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生效。
3、依据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将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截至本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签署之日,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况。
4、股票价格具有不确定性,股价波动可能会对本公司流通股股东的利益造成影响。
重要内容提示
一、改革方案要点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联通集团”)、联通寻呼有限公司(“联通寻呼”)、联通兴业科贸有限公司(“联通兴业”)、北京联通兴业科贸有限公司(“北京联通兴业”)和联通进出口有限公司(“联通进出口”)为获得其所持股份的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安排的对价为: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联通集团、联通寻呼、联通兴业、北京联通兴业和联通进出口同意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支付1,495,000,000股股份,即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3股股份。
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起,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即获得在A股市场上市流通权。
二、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联通集团、联通寻呼、联通兴业、北京联通兴业和联通进出口承诺: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遵守目前法律、法规中关于禁售和限售的规定。
三、若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准实施,公司股东的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将发生变动,但公司总股本、总资产、净资产、每股收益不会因方案的实施而发生变化。
四、本次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日程安排
五、本次改革相关证券停复牌安排
1、公司股票已自2006年4月3日起停牌,最晚于2006年4月17日复牌,此段时间为股东沟通期。
2、本公司董事会将在2006年4月14日(含本日)之前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A股流通股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3、如果公司未能在2006年4月14日(含本日)之前公告协商确定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董事会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并申请公司股票于下一交易日复牌,或者与上交所协商并取得其同意后,公司董事会将申请延期复牌或延期召开相关股东会议,具体安排视与上交所的协商结果而定。
4、公司将申请自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下一交易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股票停牌。
六、查询和沟通渠道
热线电话: 010-66117963 010-66117963
021-52732228
传真: 021-52732220
电子信箱: ir@chinaunicom-a.com
联通集团网址: http://www.chinaunicom.com.cn
公司网址: http://www.chinaunicom-a.com
证券交易所网址: http://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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