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海外上市公司”非法兜售股票的行为日益浮出水面,省证监局有关人士昨日对记者明确表示,本报报道中的相关“海外上市公司”均为非法。
该人士表示,国内公司赴海外任何一个股市上市都必须获得中国证监会、商务部和外汇管理局等三个部门的批准,“未获得上述三单位批文而擅自赴海外上市的行为均属非法。”
“广大投资者在购买相关股权的时候应要求投资咨询公司提供国家有关部门的批文,不能盲目相信中介的吹嘘,否则一旦受骗损失将很难挽回。”该人士还透露,中国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以及中国人民银行驻福建的相关机构将在八九月期间发动一场重点打击“海外上市公司”非法兜售股票的行动。
省证监局有关人士通过本报表示,已经被欺骗的投资者可以向福建证监局举报,信访接待地址为福州市五四路119号嘉信大厦11层,电话0591-88019955。
而福州市经侦大队相关负责人也在昨日致电本报表示,相关执法部门一直关注投资咨询公司的非法股票买卖行为并积极收集相关证据。该人士希望那些被中介公司蒙蔽的投资者能提供相关资料,尽量挽回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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