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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小川提出“十一五”金融体制改革路径 逐步放开大额和长期存款利率

  录入日期:2005年11月21日   出处:中国证券报        【编辑录入:本站网编】

    推动券商重新定位与上市,推进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放宽入股金融机构的比例,放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于境内的限制,允许合格境外机构发行中国存托凭证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日前撰文指出,“十一五”期间,我国将加快金融体制改革。要推动证券公司重新定位;通过金融控股公司等形式推进综合经营试点;规范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逐步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允许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外证券市场。
  周小川指出,“十一五”期间,要大力发展包括资本市场、货币市场、保险市场、外汇市场、期货市场、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在内的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积极发展股票市场,创新交易方式,推进中小企业板制度创新,分步建设创业板市场,完善券商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积极稳妥地解决股权分置问题。要尽快建立和完善证券市场的基本制度,加速融资、交易、并购以及产品开发等方面的市场化改革。要推动证券公司重新定位,回归投资中介服务的基本功能,完善以净资本为核心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和考核机制,完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制度。支持优质证券公司创新,探索包括集团化建设、证券控股公司及合伙人制在内的各种组织形式,以形成规模适当、经营特色各异的证券公司。积极推进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上市。
  国有商业银行下一阶段的改革任务是,引进外部战略投资者,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建立起有效的绩效激励、风险控制和资本约束机制,将国有商业银行转变成自主承担风险的具有生机和活力的市场参与主体。稳步发展多种所有制的中小金融企业,适当放宽社会资本和外资入股金融机构的比例。
  允许保险公司依法兼并、收购,实现股权有序流转。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在境内外上市。
  周小川指出,稳步试点、综合经营是提高我国金融业竞争力的必然选择。有必要在有效实施金融监管的前提下,主要通过金融控股公司和其他适合我国国情的综合经营组织形式,发展综合类金融业务,提高我国金融企业的经营能力和竞争实力。鼓励金融业通过金融创新调整金融机构资产负债结构。
  在完善金融监管体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方面,探讨对金融控股公司的有效监管制度,既要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又要减少重复监管。建立市场化的正向激励机制,比如对于风险控制良好的金融企业给予较低存款准备金要求等激励措施。必须建立能够坚决淘汰无竞争力或恶意经营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机制,防止金融机构出现过度风险扩张。
  下一步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内容是:进一步推进贷款利率的市场化,逐步放开城乡信用社贷款利率浮动上限,简化贷款基准利率期限档次;引导金融机构提高贷款定价和风险管理能力;鼓励金融机构用好存款利率下浮政策,加强主动负债管理,逐步放开大额、长期存款利率;简化并逐步放开小额外币存款利率的上限管理,实现境内小额外币存款利率的市场化。
  周小川说,将有选择、分步骤放宽对跨境资本交易活动的限制,逐步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主要内容包括:进一步放宽境内机构对外直接投资限制,支持企业“走出去”;探索利用外资新方式,逐步放宽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于境内的限制;放松境外机构和企业在境内资本市场上的融资限制,优化国内资本市场结构,允许合格的境外机构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和中国存托凭证;拓宽境内外汇资金投资渠道,允许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外证券市场。人民币资本项目基本可兑换之后,仍可以视情况对短期外债和投机性头寸进行适当限制。
  关于汇率改革,周小川说,将不断完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促进国际收支平衡,首先是商品与服务贸易收支基本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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