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外融资,另辟蹊径
私营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进行资本运营的方式,有直接上市、借壳上市、兼并收购、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但由于受到一些条件的限制,有条件上市的企业主要是技术产品成熟,具备一定规模,管理经验丰富、盈利能力强的私营企业,中小私营企业直接上市融资仍将会有一个过程。私营企业在资本市场的买壳、借壳上市,曾经是1998年资本市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但买壳上市、兼并收购等间接上市的资本运营途径,其成本之高,也只适合规模大的私营企业。对于发展前景良好,急需资金来壮大发展的中小私营企业,另辟蹊径去海外融资,也许是一条可行之路。
中国企业在海外上市,将按国际惯例及本国的制度来规范企业行为,信息的披露将更透明和及时,这将使境外投资者易于产生良好的信心,也易受到投资者的欢迎,具有战略目光的私营企业已经迈出了第一步。
二、海外上市地点及模式的选择
(一)中小企业融资新渠道——香港创业板市场
香港创业板市场是专为中小型企业尤其是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募集资金服务的股票市场。 香港联交所确立“创业板”,其基本的上市条件是:1.要有两年活跃营业纪录,但其中并无盈利要求;2.须有集中的主营业务,综合及投资公司是不容许在创业板上市的;3.最低公众持股量是发行股本的10%或港币3000万元(取其高者);4.管理层股东及策略投资者分别受两年及一年的售股限制;5.上市后,须聘用保荐人担任顾问的职责满两个财政年度;6.须公布未经审核的季度业绩报告;7.有关公司管治的要求:审核委员会、合资格的会计师及最少有两名独立董事;8.与第一板市场相仿的披露交易及关联交易规则,经轻微调整后,亦会用于创业板。另外,创业板市场以高科技企业为主,要在创业板上市须有保荐人,保荐人的资格由香港联交所审定。据悉,创业板已设立了一个13人组成的委员会对上市公司进行审核,对企业提出的上市申请,将在35天内予以答复。
可以看出,香港创业板市场的上市要求相对较宽松,这对于中小私营企业特别是中小私营高新科技企业,在证券市场上直接融资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因而,欲到香港创业板市场的私营企业十分踊跃。已具备以下条件的私营企业将更具竞争优势:并未限制为高新技术行业,但所属行业发展前景具有吸引力;主营业务集中,产品有市场前景,具有现代化的管理系统、管理层经验丰富;公司内部监管系统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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