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用户名: 密码:  
  ·中文版 ·英文版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首页 海外上市申请 海外上市动态 国企海外上市 国际财经 国内财经 政策动态 高端访谈
新闻 海外上市研究 国内上市动态 民营企业上市 中小企业 财富故事 企业之星 创业指南
会议 海外上市法规 海外上市案例 海外交易所 服务机构 风险投资 并购重组 私募融资
培训 海外上市博客 海外上市百科 上市公司人才 常见问题 图片新闻 视频播放 留 言 板
       栏目导航 网站首页>>政策动态
 

证券法实施在即相关细则应尽快出台

  录入日期:2005年12月22日   出处:证券时报        【编辑录入:本站网编】

    □李季先
  新《证券法》即将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在完善市场机制、加强市场基础制度建设、强化证券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方面做了很多具体的努力,尤其是在监管授权机制和责任追究方面,与旧法相比,其灵活性和可操作性都大大提高。
  但也应该看到,作为规范证券市场的一部基本法律和该领域基础法律原则的体现,新《证券法》不可能就证券领域的一切问题都面面俱到地加以规定。要有效地执行证券法并使之发挥最大的制度效用,就需要完善与之相关的配套措施并细化某些规则。
  首先,应完善和细化证券监管授权机制。国务院、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要根据修订后的《证券法》,全面落实相关法律规定,具体说来,就是制订相应的配套监管法规、规章和市场规则,譬如完善加强信息披露制度,对包括证监会、财政部在内的证券监管机构的准司法权行使程序、混业(综合)监管的方式进行细化等。对于那些立法技术上属于“开口子”的灵活授权监管方式,相关部门也应尽量提前进行立法准备,以便应付市场中随时可能发生的新情况。
  其次,应围绕新法中的新增制度,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或实施细则,以完善证券市场的微观基础。譬如围绕新证券法中的券商业务扩展制度、保荐制度、交易结算保证金第三方独立存管制度、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发行失败制度、发行上市分离制度等微观市场制度,制订相应的业务指引或配套制度措施。这其中特别要注意新增制度中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机制保障问题,保障措施一定要直接有效,呈现制度刚性,并尽可能减少中间行权环节。
  再次,应进一步完善投机性强、创新性要求较高的融资融券及证券衍生产品创新的相关规定,推出相关制度措施时应慎重,尽量避免以后为了短期利益而随意改变“游戏规则”。证券衍生产品特别是投资性强的产品,譬如权证等衍生产品,容易放大交易量,并迅速增加市场泡沫,放大市场风险,因而在制订相应配套制度措施时应务求科学、详尽。
  第四,应尽快出台责任追究方面的司法解释,细化证券违法的相关法律责任。比如,《证券法》针对有关证券违法行为的行政或刑事附带经济处罚,多是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由于没有相应的细化操作规则,就可能在将来法律实施时执法标准不统一,从而增加执法的随意性,使证券法实施过程中的公正、公平执法落不到实处。
  第五,进一步完善证券民事赔偿方面的司法解释,特别是对针对性强、具有操作性的民事责任认定规则,要尽快予以明确。今后,随着投资者权利意识的觉醒和证券民事赔偿领域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到位,证券民事赔偿诉讼将会越来越多,这就要求最高人民法院按照新《证券法》修改早前颁布的《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譬如取消行政处理前置的规定,细化责任认定和赔偿规则,积极推进中小股东集体诉讼制度、利益赔偿制度等,以便最大程度配合《证券法》有关条款的执行。 
  (作者单位:北京市赛德天勤律师事务所)
上一篇:中短债基金套"紧箍咒" 16条限制措施拟议中
下一篇:人民银行下发30号令倒逼股票发行制度的改革

 相关专题:
 
  热门文章:
 
 相关文章:
发表、查看更多关于该信息的评论 将本信息发给好友 打印本页
无标题文档
相关搜索
Google
搜索海外上市 搜索本站文章
关于我们--主要业务--广告服务--联系方式

环球财富  中国海外上市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4-现在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大山子南里
Add: Dashanzi Road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China
E-mail: 京ICP备16019000号